编辑: 元素吧里的召唤 2019-07-03

公司已进行了内部整改和教育,违法状态已消 除.并且,福州市晋安区国家税务局已出具说明确认该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违 规行为. (2)中介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查阅了福州市晋安区国家税务局出具的处罚决定书,查阅了行政 处罚法和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查阅了福州市晋安区国家税务局出 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会计师信永中和出具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报告期内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不存在受到行政 处罚情况,母公司所受的行政处罚事项并非主观故意,涉及金额较小,已按照

7 主管部门的要求整改完毕.该违法事项从处罚程序和处罚金额上均不构成重大 违法行为,且主管机关也已出具证明确认该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不构成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二项规定的 发行人存在受到行政处 罚且情节严重 的情形,不构成本次发行障碍. 经核查,发行人律师认为,该违法行为从处罚程序和处罚金额上均未构成 重大违法行为,发行人报告期内所受的行政处罚事项并非主观故意,且主管机 关已出具证明确认该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因此,上述违法行为不属于重 大违法行为,不构成《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二项规定的发行 人存在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或者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 2.请申请人说明本次募投项目是否涉及政府出资, 是否属于 PPP 项目, 如否, 请说明原因及认定依据;

如是,请说明是否纳入财政部全国 PPP 综合信息平台 项目库,经过地方人大批准并纳入政府财政预算. 请保荐机构及申请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回复:

一、本次募投项目不涉及政府出资,不属于PPP项目 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是公司为落实国家和地方环保政策要求, 根据特许经营 协议相关约定进行项目的改建或扩建,由公司自主投资建设,不涉及政府出资, 不涉及与政府一方合资投资建设,不具备PPP项目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核心特 征, 不符合相关PPP政策文件界定的PPP项目的认定条件和特征, 不属于PPP项目. 具体理由和认定依据如下:

(一)本次募投项目的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不涉及政府出资 本次募投项目包括福州市洋里污水处理厂一二三期提标改造项目、 福州市祥 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 闽侯县城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项目和福州市 浮村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项目,共四个项目,根据各项目特许经营协议的有关约 定,上述项目资金来源均为公司自筹资金,不涉及政府出资.

(二)本次募投项目由公司独立实施,不符合PPP项目的认定条件 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 [2014]2724号)的规定,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是指 政府为增强公

8 共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提高供给效率,通过特许经营、购买服务、股权合作等 方式,与社会资本建立的利益共享、风险分担及长期合作关系. 本次募投项目在项目实施主体、利益风险合作机制、项目运行程序等方面不 符合PPP项目的认定条件,具体分析如下:

1、 合作实施主体方面: PPP项目通常指政府一方 (Public) 和社会一方 (Private) 共同设立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负责PPP项目的实施.而本次募投项目系企业自 主投资项目,并由公司或全资子公司独立负责实施,并无政府一方参与,不具备 政府一方主体合作对象条件,也不涉及PPP项目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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