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You—灰機 | 2019-07-04 |
车辆长度、座位数、发动机功率情 况;
单车营运里程核算及燃料消耗量测算是否准确等. 经企业校对后的各类信息,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应该组织 审查复核,有错漏的应当给予调整. 第十二条 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将经企业校对后的补助资 金分配方案上报市交通运输和港航管理局再次复核,并提请 审议.经审议后补助资金分配方案需上报市政府审批. 第十三条 经市政府审批后的补助资金分配明细表下发 企业公示一周.城市公交客运和巡游出租汽车客运企业在企 业公告栏张榜公示;
乡镇客运企业除在企业内公示外还应在 客运站进行公示. 第十四条 补助资金由市道路运输管理处配合市交通运 输和港航管理局发放.发放时应当认真核对享受补助对象的 开户行、开户名称和账号等个人信息,补助资金发放明细表 经车主签字确认后,直接将补助资金转入个人惠民一卡通银 行账户.
第七章 责任追究 第十五条 各企业应当认真核对补助车辆信息及燃料消 耗情况,对所提供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靠性负责,不 得虚报、多报.对弄虚作假,套取补助资金的城市公交企业、 农村客运和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一经查实,追回上年度多 领的补助资金, 并按规定取消下年度补助资格;
情况严重的, 报相关部门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企业原因造成漏报的损失 由企业负责. 第十六条 为防止虚报冒领、截留挪用补助资金,确保 补助资金全额落实到位,市交通运输和港航管理局应当做好 燃料消耗量申报审查和补助资金发放工作,认真核实补助对 象车辆数,营运里程及用油、用气量等基础数据,不得包庇 企业造假.对违反补助政策虚报用油量套取补助资金、扩大 补助范围发放补助资金、截留挪用补助资金的部门和管理人 员,一经查实,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理,并追究 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细则具体应用中的问题由海口市交通运输 和港航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细则自
2017 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有效 期为
3 年. 附件:城市公交、农村班线客运车辆重点指标参考值 抄送单位:市运管处 海口市交通运输和港航管理局
2017 年5月31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