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紫甘兰 | 2019-07-04 |
6、学生宿舍不准私自调换门锁或加锁,不准私配钥匙,违者 一律没收并通报批评;
遗失钥匙应及时报告学生宿舍服务中心由 学生宿舍服务中心负责调换全室钥匙,遗失者须按规定支付工本 费.遗失钥匙如不报告造成被窃,经济损失由遗失钥匙者承担.
7、自觉维护学生宿舍公共秩序.保持宿舍安静,不准跳舞、 溜冰、经商、酗酒、打麻将,不得大声喧哗、嬉闹,严禁赌博、
7 打架斗殴,不得开展打球等影响他人学习、休息的娱乐活动.违 者视情节与态度报学校有关部门给予处分,直至勒令退宿.
8、严禁在阳台栏杆上或窗台上放置凳子、哑铃等重物,严禁 向窗外和阳台外抛砸各种物品、泼倒茶水等,禁止在宿舍楼内焚 烧废弃物.不得将自行车带入寝室.
9、加强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在宿舍楼内禁止存放各种 有毒、易燃、易爆物品,违者除没收物品外,并依据学校有关条 例给予处分,并作退宿处理.
10、注意宿舍内物品安全,个人贵重物品、现金及证件等要 妥善保管,及时将多余现金存入银行,并保管好存折,自己记好 密码,不告诉他人.最后离开寝室者要随手关好门窗,发现寝室 内财物被窃,应保护好现场,迅速报告校派出所(保卫处).宿 舍内发现推销员应及时报告宿舍物业值班人员通知派出所(保卫 处)处理.
11、入住者有正常使用、妥善保护学生宿舍楼内的各项家具、 设施、设备的责任.凡属自然损坏应及时报告物业,由物业宿管 人员请有关部门维修或调换.如发现丢失、人为损坏、私自调换 等,应查明原因督促当事人折价赔偿或换回,原因或责任人不明, 由全室学生共同赔偿.
12、退宿或离校时,寝室内家具物品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 退宿或离校手续.
三、宿舍会客、作息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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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加强学生宿舍安全保卫工作, 维护学生宿舍正常生活秩序,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学生宿舍实行门卫制,昼夜值班.为了不 影响学生学习和休息, 学生宿舍会客时间为上午 10: 30~中午 12: 30,下午 15:00~晚上 22:00.会客时间之外禁止在宿舍内接待 来访人员.
2、宿舍来访会客,应主动出示证件,经宿管人员登记核准后 方可入内.如有强行闯入者,视情节轻重给予一定的处罚.男宾 未经宿管人员同意不得进入女生宿舍. 学生应自觉遵守会客制度, 21:00 以后一般不予会客,超过会客的规定时间,工作人员有权 请会客人员离开宿舍楼.
3、晚间 24:00 至次日 5:00 关闭宿舍大门.24:00 以后进 出宿舍楼的学生必须出示证件并予登记,物业要对相关情况进行 汇总,每月一次向学校管理部门报告.学生管理部门和后勤管理 部门要加强对 24:00 以后未归学生的教育管理.
4、物业值班人员对来访会客者,应认真验证,坚持原则,发 现可疑情况应及时报告,妥善处理,并做好记录.凡因执行公务 者进入学生宿舍,需出示有效证件.
四、宿舍卫生检查制度
1、积极倡导入住者自觉养成讲文明、讲卫生、守纪律、爱劳 动,尊敬师长、团结互助和热爱集体的优良作风,室内卫生轮流 值日自觉保持整洁,不要在书桌床铺上堆放杂物,床铺和被褥每 天要整理整齐.寝室内坚持值日生制度,值日表一式二份,一份
9 张贴于室内,一份交宿管人员备查.值日生需于每日早上
8 时前 将宿舍打扫完毕,并督促全宿舍人员做到室内摆设整齐、地面清 洁、窗明几净、无蛛网无积灰,保持走廊清洁.不随地吐痰、乱 抛废物,禁止往楼梯走廊内泼水、堆放垃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