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紫甘兰 | 2019-07-04 |
禁止在阳台、走廊 内堆放废弃物.违者根据宿舍管理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 教育或通报批评.
2、学生应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自觉维护宿舍场所的卫生. 三餐在食堂用餐,不得将饭菜带入寝室内.禁止在宿舍楼内饲养 小动物.学生患传染疾病,要遵照医生诊断,按指定的地点住宿 或回家休息.
3、物业部门每周一次会同社服会(楼管会)学生例行检查寝 室卫生,并将检查结果及时公布,汇总后通告各院、系主管领导 并记录在册,作为操行评定的依据.
4、一学期同一学生在其值日天被检查一次为差,给予口头警 告.卫生检查二次为差者,给予黄牌警告,楼内通报批评,通知 所在院系进行批评教育.卫生检查三次为差者,给予红牌警告, 由院系进行通报批评并报学生管理部门备案,取消其该学年评奖 评优评助的资格.
5、同一寝室一学期内卫生检查累计有三次为差,给予口头警 告.卫生检查累计四次为差,给予黄牌警告,通报批评,并通知 所在院系.累计卫生检查五次为差,给予红牌警告,上报所在院 系并由院系进行批评教育和在学生管理部门备案,取消全室成员
10 本学年一切先进称号的评选资格和取消其该学年评奖评优评助的 资格.
6、寝室卫生连续五次为优,可享受二次免检.如本学年有黄 牌警告,寝室卫生连续三次为优,可免除本学年黄牌警告.如本 学年有红牌警告,寝室卫生连续五次为优,可免除本学年红牌警 告.
五、用水、用电制度
1、学校在宿舍中仅提供基本照明用电,已安装一户一电表的 学生宿舍实行定额用电制度.本校有学籍的全日制学生每间寝室 每月由学校补贴
20 度电.超过上述用电规定的额度,费用由寝室 居住人员负担.
2、已安装一户一水表的学生宿舍实行定额用水制度,本校有 学籍的全日制学生每人每月由学校补贴
3 立方水,超过上述用水 规定的额度,费用由寝室居住人员负担.
3、及时交付超额用水用电的水电费是居住学生应尽的义务. 逾期未交付水电费的,所欠水电费参照华东师范大学有关所欠水 电费办法实行,逾期未交水电费的毕业班学生,不予以办理离校 手续.
4、加强学生宿舍电力设施安全管理.学生宿舍内电器不准私 自移动和修理,如遇故障应报告物业宿管人员,有关部门派专职 电工修理.违者造成的损失,一律由肇事者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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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学生宿舍禁止一切窃电行为,窃电者除补交电费外,视情 节轻重和数额大小,还将根据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分.
6、严格执行消防法规和学校相关节约用水、用电以及安全用 水、用电的管理办法.严禁在学生宿舍内存放和违规使用热得快、 电炉、电热杯、电热锅、电炒锅、电饭煲、微波炉、电磁炉、电 熨斗、电热毯、取暖器、电水壶、电烤箱、电吹风等容易引起安 全隐患的电器,严禁私接、乱拉电源线.物业部门有权对学生违 章电器使用情况进行抽查,并按以下规定处理: ①对于在学生宿舍内持有和使用上述违章电器的本、 专科生, 一经查实,第一次违反规定没收其器具并在楼内通报批评.第二 次违反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