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芳甲窍交 | 2019-07-04 |
第一章 伦理谘询理论与模式 和义务.因此,一个个体实处於与许多其他相关之人的各种关系网络中, 不可能是一种原子式的个体.引申来说,个体所处的社会、国家、民族和 历史文化,都构成我们人格同一性不可分割的部分. 因此,当代许多学 者,特别是女性主义者,都尝试以一种关系式的概念,如母子、朋友、 姊妹等关系方式来重建医病关系,以引进一种关系式的自律(relational autonomy)概念. 但这方面的论述未能进到根源上,以当事人之人格同 一性来论述何种关系,或某一种关系是个体在自律表现上所应有的一种概 念,是其理论不足的主要地方. 女性主义者这种强调个体与个体之间的关系,无疑点出每个人所不可 或缺的特质,也是一个现代人常有严重失落感的情况.强调个人独立自主 式的自律原则与自我决定,无疑是把一个人从不可分割的人际网络中抽离 出来,成为空头的个体,此所以是抽象而不真实的个体之概念,也产生许 多在医疗境况中不合理和难以解决的道德困惑.另一方面,女性主义者在 使用各种关系概念重构自律原则时,却常不自觉的受到所处的当代西方社 会脉络所影响.这种影响主要表现在对家庭关系的欲迎还拒上.因为, 西方现代社会的发展,由於个人自由主义之深入人心,家庭不但已解体, 更广地来说,人类与其他生物也具有不可分割的关系,即脱离整体生物界,人类也 难以定位其自己.这部分议题在环境伦理的课题中是一重要的论题,但在医疗伦理 决定上,可以暂且不论,而不直接影响以下所要论述的价值与抉择的论断. 参见 Tom L. Beauchamp and James F. Childress, (00) Principles of Biomedical Ethics, Fifth Edition,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pp. 0-;
详论请参阅 Anne Donchin 之 Autonomy, Interdependence, and Assisted Suicide: Respecting Boundaries/ Crossing Lines ,此文刊於 (000) Bioethics, Vol., Number , pp.87-0;
及其 Understanding Autonomy Relationally: Toward a Reconfiguration of Bioethical Principles ,此文刊於(999) Journal of Medicine and Philosophy. Dordrecht: Swet &
Zeitlinger, Vol. , No. , pp.-8. 医疗伦理谘询理论与实务 家庭成员间的关系也逐渐变得若有还无.同时,女性主义者也特别敏感於 传统家庭对女性的不平等和压抑的情况,因此,对家庭的伦理地位不能正 视,而寄望於平等的朋友或姊妹式的关系.但是,这种平等的关系常只是 一种互相外在的关系,只是一种平等的公民关系的反映,既不能说明个体 之关系特质,更不能确立成员间不可分割的内在关系.而在医疗伦理方 面,这种关系的份量显然不足以提供原则上的必要性,使相关成员的参与 成为病人自律表现的重要构成部分.至於社群主义者(communitarian)所 强调需由社群来理解个体和重视传统价值之重要性和特殊性,固然有其针 对自由个人主义的批判性,但这种论点不能正视现代社会对个人的保障, 自由主义在解除传统社会不合理的制度、权力和价值差异方面的贡献,也 无法提出真正能在医疗上对个体和整体有利的自律观念.因此,我们必须 透过这种关系模式进一步改造自律的概念,并引入家庭的地位,使病人的 权益和照护得到适当和合理的安排. 病人中心之伦理自律 在儒家伦理思想影响下的社会,常表现出强调家庭作为生命共同体的 一个基本单位,家庭的伦理关系是一种人与人之间内部不可分的关系.这 种内部关系不但是一个个体自身同一性不可分的部分,也是个体赖以定位 其自我的一个整体,和得以安身立命的最后归宿之处,也常是个体对抗外 在的社会、国家或世界的堡垒,是一个自成一体的单位.在现代世界中, 传统社会逐渐解体,但东亚地区明显保留远强於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社会 的家庭结构和内在关系.这种关系对个体所提供的保护,固然可能形成对 个人自主性的抑制和伤害,但却常是个人得到最佳保护的场所.这在个人 自主能力不足时,如在患病等情况下,家庭常能提供病人难以从社会或国 家所提供的照护与关怀.因此,适当调整个人在家庭的自主权利,以排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