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kr9梯 | 2019-07-04 |
2 项的启动条件,则再次 启动稳定股价措施.
(二)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在启动条件满足时, 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可以视公司实际情况、股票市场情 况,选择单独实施或综合采取以下措施稳定股价: (1)公司回购股票;
(2)公司 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
(3)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 、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 司股票;
(4)其他证券监管部门认可的方式.
1、公司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1)当触发前述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时,公司应依照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 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规定,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公司部分 股票,并保证股价稳定措施实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2)本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要约方式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 他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社会公众股份,并满足如下条件: 1) 回购价格为市场价格, 且不高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2)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单次不低于 1,000 万元. 3)单次及/或连续
12 个月增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如本 项条件与第 2)项条件冲突,按本项条件执行. 4)如果公司股份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条件的,公司可不再实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1-2-8 施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 (3)要求控股股东及时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 、高级管理人员的人员 以增持公司股票的方式稳定公司股价,并明确增持的金额和期间. (4)在保证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同意, 通过实施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式稳定公司股价. (5)通过削减开支、限制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暂停股权激励计划等方式提 升公司业绩、稳定公司股价. (6)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2、控股股东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控股股东应在不迟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后的
10 个交易日 内, 根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积极采取下述措施以稳定公司 股价,并保证股价稳定措施实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1)在符合股票交易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按照公司关于稳定股价具体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