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达达恰西瓜 | 2019-07-04 |
1 个单元
2 个单元及以上 初次
2 4 监督
2 2 再认证
2 4 注:以上为基础人日数,具体操作参照《现场检查人日数确定作业指导书》执行. 中环联合(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空气卫生香认证实施规则 5/8 中国环境标志遵循 ISO14020 及ISO14024 标准实施 8.5. 初始工厂检查结论 1)检查结论为推荐通过的, 检查时如存在不符合项时,工厂应在
3 个月内完 成整改,CEC 采取适当方式对整改结果进行验证.企业未能按期完成整改的或 整改不通过,按检查不通过处理. 2)检查结论为推迟通过的,工厂应在
3 个月内完成整改,CEC 采取适当方式 对整改结果进行验证.企业未能按期完成整改的或整改不通过,按检查不通过 处理. 3)检查结论为不推荐通过的,检查组直接向 CEC 报告. 9. 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 9.1 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 CEC 组织对产品试验结论、工厂检查结论进行综合评价.评价合格后,向 申请人颁发产品认证证书. 9.2 认证时限 工厂检查和抽样检验合格完成后,对符合认证要求的,一般情况下
30 天内 向申请人颁发认证证书. 9.3 认证终止 当产品检验不合格或工厂检查不通过,CEC 做出不合格决定,终止认证. 终止认证后如要继续申请认证,3 个月后可重新申请认证. 10. 获证后的监督 获证后监督的内容包括监督检查、监督抽样检验(包括非例行检查、市场 抽样等) . 10.1 监督检查时间 10.1.1 认证监督检查频次 一般情况下,初始工厂检查获证后,年度监督检查间隔不超过
12 个月.若 发生下述情况之一可增加监督频次,进行非例行检查或市场抽样: 1)获证产品出现严重质量安全、环境指标问题或用户提出严重投诉并经查 实为持证人责任的;
2)CEC 有足够理由对获证产品与认证依据标准的符合性提出质疑时;
3)有足够信息表明生产者、生产厂由于变更组织机构、生产条件、质量管 中环联合(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空气卫生香认证实施规则 6/8 中国环境标志遵循 ISO14020 及ISO14024 标准实施 理体系等而可能影响产品符合性或一致性时. 10.1.2 监督检查人日数见表 1. 10.2 监督检查的内容 获证后监督的方式采用现场检查和产品抽样的方式进行. 由CEC 指派的产 品认证检查组按照《环境标志产品保障措施指南》和《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空气卫生香》对工厂进行监督检查. 10.3 监督现场检查结论 检查组做出监督检查结论. 1)监督检查结论为推荐通过的, 检查时如存在不符合项时,工厂应在
3 个月 内完成整改,CEC 采取适当方式对整改结果进行验证.企业未能按期完成整改 的或整改不通过,按监督检查不通过处理. 2)监督检查结论为推迟通过的,工厂应在
3 个月内完成整改,CEC 采取适当 方式对整改结果进行验证.企业未能按期完成整改的或整改不通过,按监督检 查不通过处理. 3)监督检查结论为不推荐通过的,检查组直接向 CEC 报告. 10.4 监督抽样检测 年度监督时对获证产品抽样进行检测.样品应在工厂生产的合格品中(包 括生产线、仓库、市场)随机抽取,每个生产厂(场地)抽取样品.抽取一张证书 中的代表性样品,抽样数量、检验依据、项目、方法及判定同
7 要求.工厂应 在3日内将样品送至指定的检测机构.监督抽样检验项目不合格的应在三个月 内完成整改,逾期未整改或未能按期完成整改的,按抽样检验不合格处理. 10.5 结果评价 CEC 组织对监督检查结论和监督抽样检验结论综合进行评价, 评价合格的, 认证证书持续有效.不合格时,按照 9.3 规定执行. 11. 再认证 证书有效期满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