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达达恰西瓜 2019-07-04

6 个月提交再认证申请,按照初审进行产品检验和工厂检 查.再认证工厂检查人日数见表 1.再认证评价合格后发新证书. 12. 认证证书 12.1 证书附件填写要求 中环联合(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空气卫生香认证实施规则 7/8 中国环境标志遵循 ISO14020 及ISO14024 标准实施 每个商标分别与产品对应,如下表所示: 序号 认证单元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商标 12.2 认证证书的保持 12.2.1 证书的有效性 本规则覆盖产品的认证证书有效期为

3 年.证书有效性通过定期的监督获 得保持. 12.2.2 认证产品的变更 12.2.2.1 变更的申请 证书上的内容发生变化时,持证人应向 CEC 提出申请. 12.2.2.2 变更评价和批准 CEC 根据变更的内容和提供的资料进行评价,确定是否允许变更.必要时 抽样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变更.原则上,应以最初进行全项检验的认证产品 为变更评价的基础.对符合要求的,批准变更.换发证书的,原则上新证书的 编号、批准有效日期保持不变. 12.2.3 认证证书覆盖产品的增项 12.2.3.1 增项程序 持证人需要增加同一单元内的产品时,应提交增项申请,CEC 核查扩展产 品与原认证产品的一致性,确认原认证结果对扩展产品的有效性,针对差异做 补充检验,批准后颁发新证书或换发证书.原则上,应以最初进行全项检验的 认证产品为扩展评价的基础. 持证人增加的产品不属于已获证单元的产品时,应提交申请,CEC 核查增 项产品与原认证产品是否处于同一管理体系下,已确定是否需要进行现场审查, 并对新增项产品进行抽样检验,批准后颁发新证书或换发证书. 12.2.3.2 样品要求 持证人应先提供增项产品的有关技术资料,需要抽样时,应按抽样原则的 要求确定样品. 12.3 认证证书的暂停、注销和撤销 证书的使用应符合 CEC 有关证书管理规定的要求. 当持证人违反认证有关 中环联合(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空气卫生香认证实施规则 8/8 中国环境标志遵循 ISO14020 及ISO14024 标准实施 规定或认证产品达不到认证要求时,CEC 按有关规定对认证证书做出相应的暂 停、 撤销和注销的处理, 并将处理结果进行公告. 持证人可以向 CEC 申请暂停、 注销其持有的认证证书. 证书暂停不超过

6 个月,证书暂停期间,不得使用环境标志证书及标识;

持证人如果需要恢复认证证书,应在规定的暂停期限内向 CEC 提出恢复申请, CEC 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恢复处理.否则,CEC 将撤销被暂停的认证证书. 13. 认证标志的使用 13.1 持证人应按环境保护部发布的《中国环境标志标识管理办法》申请备案或 购买认证标志. 13.2 认证标志的加施 应在获证产品本体明显位置或标签、包装上加施认证标志.证书持有者应 向CEC 购买标准规格的标志,或者申请并按《中国环境标志标识管理办法》中 规定的印刷、丝印、喷漆、烙印中合适的方式来加施认证标志. 14. 收费 认证费用按 CEC 有关规定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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