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ddzhikoi | 2019-07-04 |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Shanghai Fosun Pharmaceutical (Group) Co., Ltd.* ( 於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 ( 股份代号:02196) 海外监管公告 本公告乃根愀哿辖灰姿邢薰局と鲜泄嬖虻13.10B条而作出. 兹载列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关於控股子公司签署许可协议的公告》 ,仅供参阅. 承董事会命 上海复星医药 ( 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陈启宇 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 2017年12月11日於本公 告 日期 , 本 公司 之 执行 董 事为 陈 启宇 先生、 姚方先生 及 吴以 芳 先生 ;
本公 司之非执 行 董事 为 郭广 昌先生、汪 群 斌先 生、康岚 女 士及 王 灿先 生 ;
本 公 司之 独立非执 行 董事 为 曹惠 民 先生 、 江 宪先 生 、黄 天 v博 士及韦少琨先生. * 仅供识别
1 证券代码:600196 股票简称:复星医药 编号:临2017-162 债券代码:136236 债券简称:16 复药
01 债券代码:143020 债券简称:17 复药
01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签署许可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协议类型:技术使用、临床开发及商业化许可 协议内容: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 控股子公司上海复星医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星医药产业" )获得 Ardelyx, Inc.(以下简称"Ardelyx" )许可,在区域内(即中国大陆、香港及 澳门特别行政区,下同)及领域内(即治疗、诊断及预防与(1)便秘型肠易激 综合征, (2)终末期肾病高磷血症,以及(3)其他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以下 简称"美国 FDA" )和/或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国家食药监总 局" )批准的其他适应症,下同)独家临床开发和商业化 NHE3(即肠道钠/质子 交换器亚型 3,下同)受体抑制剂 Tenapanor 药物制剂(以下简称"产品" ) ;
以 及仅为区域内及领域内开发和商业化之目的,在区域内或区域外非独家制造产 品. 特别风险提示:
1、产品虽已在美国完成相关适应症下的大部分临床试验,但其是否能获得 美国FDA最终上市批准尚具有不确定性;
2、产品于区域内的临床试验、注册、生产等还须得到相关监管机构(包括 但不限于国家食药监总局)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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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协议签署概况
2017 年12 月11 日,控股子公司复星医药产业与 Ardelyx(以下合称"合作 双方" )签订《License Agreement》 (以下简称" 《许可协议》 " ) .Ardelyx 授权 复星医药产业使用其技术, (1)在区域内及领域内独家临床开发和商业化产品;
以及(2)仅为区域内及领域内开发和商业化之目的,在区域内或区域外非独家 制造产品(以下简称"本次合作" ) . 本次合作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合作已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无需本公司股 东大会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