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怪只怪这光太美 | 2019-07-04 |
煤炭批发经营;
危险化学品批发(具体项目按许可证所列经营) ;
预包 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的批发与零售;
Ⅱ类、Ⅲ类医疗器械(不含植入类产品、 体外诊断试剂及塑形角膜接触镜)*. 一般经营项目:实业投资,国内贸易,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四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具有同等权 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 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 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六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集中存管. 第十八条 公司的发起人为江苏省工艺品进出口 (集团) 公司, 认购的股份数为
5217 万股;
出资方式为:以经评估确认的经营性净资产折价入股;
出资时间为
1994 年6月.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246767500 股,均为普通股. 第二十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担保、补偿或贷 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JIANGSU HOLLY CORPORATION 公司章程(2016 年2月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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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二十一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会分别作出决 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一)公开发行股份;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方式. 第二十二条 公司可以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按照《公司法》以及其他有 关规定和本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 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活动. 第二十四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二)要约方式;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
(一)项至第
(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 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
(一)项情形的,应 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
属于第
(二)项、第
(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 销. 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第
(三)项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应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百分之五;
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
所收购的股份应当一年内转让给职工.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二十六条 公司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JIANGSU HOLLY CORPORATION 公司章程(2016 年2月修订) -
4 - 第二十七条 公司不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第二十八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公开发行 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 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