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鱼饵虫 | 2019-07-04 |
第二条:本办法之适用围
一、融资背书保证:
(一)客票贴现融资.
(二)为他公司融资之目的所为之背书或保证.
(三)为本公司融资之目的而另开立票璺墙鹑谑乱底鞯1 者.
二、关税保证:系指为本公司或他公司有关关税事项所为之背书或 保证.
三、其他背书保证:系指无法归类列入前二项之背书或保证事项.
四、本公司提供动产或不动产为他公司借款之担保设定质权、抵押 权者. 第三条:背书保证之对象 本公司除得基於承揽工程需要之同业间或共同起造人间依合约规定 互保或因共同投资关系由全体出资股东依其持股比率对被投资公司 背书保证者外,得背书保证之对象仅限於下列公司:
一、有业务往来之公司.
二、公司直接及间接持有表决权之股份超过百分之五十之公司.
三、直接及间接对公司持有表决权之股份超过百分之五十之公司.
四、本公司直接及间接持有表决权股份达百分之九十以上之公司 间,得为背书保证,且其金额不得超过本公司净值之百分之十. 但本公司直接及间接持有表决权股份百分之百之公司间背书保 证,不在此限. 前项所称出资,系指本公司直接出资或透过持有表决权股份百分之 百之公司出资. 第三条之一:本作业程序所称子公司及母公司,应依证券发行人财务报告编制准则 之规定认定之. 第四条:背书保证之额度
一、本公司对外背书保证之总金额,以本公司最近期经会计师查核 签证之财务报表净值百分之四十为限;
对单一企业之背书保证 金额,以本公司最近期经会计师查核签证财务报表净值之百分 之二十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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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与本公司因业务往来关系而从事背书保证者,除上述限额规定 外,其个别背书保证金额以不超过双方间业务往来金额为限. 所称业务往来金额系指双方间进货或销货金额孰高者.
三、本公司及子公司整体得为背书保证之总额,以本公司最近期经 会计师查核签证之财务报表净值百分之四十九为限;
本公司及 子公司整体对单一企业之背书保证金额,以本公司最近期经会 计师查核签证之财务报表净值百分之三十为限. 第五条:决策及授权层级
一、本公司办理背书保证事项,应经董事会决议同意行之.已设立 独立董事时,应充分考量各独立董事之意见,并将其同意或反 对之明确意见及反对之理由列入董事会纪录.已设置审计委员 会时,重大之背书保证事项,应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二分之 一以上同意,并提董事会决议.如未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二 分之一以上同意者,得由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行之,并 应於董事会议事录载明审计委员会之决议.审计委员会全体成 员及全体董事,以实际在任者计算之.董事会得授权董事长於 单笔新台币三仟万元之限额内依本作业办法有关之规定先予决 行,事后再报经董事会追认之,并将办理情形有关事项,报请 股东会备查.
二、本公司办理背书保证因业务需要而有超过本办法所订额度之必 要且符合本办法所订条件者时,应经董事会同意并由半数以上 之董事对公司超限可能产生之损失具名联保,并修正本作业程 序,报经股东会追认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