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cyhzg | 2019-07-04 |
11 ― 附件3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征求意见稿) 》 (修订GB 5085.
7)编制说明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标准修订组 二一八年五月 ―
12 ― 项目名称: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 (修订GB 5085.7-2007) 项目承担单位: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环境标准研究所 技术管理负责人: 李琴、王海燕 ―
13 ― 目录
一、项目背景情况.14 1.1 任务来源.14 1.2 工作过程.14
二、标准制修订必要性分析.15 2.1 我国危险废物鉴别工作概况.15 2.2 产业发展政策、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政策、法律、法规、规划情况.15 2.3 危险废物鉴别程序的现状.16 2.4 危险废物鉴别程序存在的主要问题.17 2.5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修订的必要性及意义.18
三、国内外相关标准情况.19 3.1 国内.19 3.2 《巴塞尔公约》20 3.3 欧盟.21 3.4 美国.23
四、修订基本原则和技术路线.29 4.1 基本原则.29 4.2 技术路线.29
五、标准主要技术内容.31 5.1 规范性引用文件.31 5.2 术语和定义.31 5.3 危险废物鉴别程序.32 5.4 相关判定规则.32
六、与国内外同类标准或技术法规的水平对比和分析.34 6.1 与现行标准的水平对比和分析.34 6.2 与国外同类标准的水平对比和分析.35
七、实施本标准的环境、社会、经济效益和实施成本分析.36
八、实施本标准的经济、技术、管理措施的可行性分析.36 ―
14 ―
一、项目背景情况 1.1 任务来源 近几年,各级环保督察工作持续发力,对企业环境管理的要求越来越规范. 固体废物管理问题成为企业环保的突出问题, 主要原因之一是固体废物属性不明 确, 在部分企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环保验收中对固体废物的属性缺乏 判断, 有相当一部分甚至出现定性不准确或错误的情况,导致后续相关方对固体 废物的属性存在争议,亟需通过危险废物鉴别确定固体废物属性,主要体现在: (1)部分环评或验收文件中明确为危险废物的固体废物,因定性依据不充分或 定性依据变更等原因, 企业认为该固体废物不属于危险废物,希望通过开展危险 废物鉴别对其属性进行判断;
(2) 部分环评或验收文件中确定为一般固体废物的, 因定性程序不规范或依据不充分,后续环境监察难以采信,也需要通过开展危险 废物鉴别工作;
(3)部分环评或验收文件中没有明确给出固体废物的属性,需要 投产后开展危险废物鉴别工作.目前,企业危险废物鉴别需求急剧增加. 另一方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 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法释〔2013〕15 号)实施后,各地生态环境部门移交 司法机关的环境污染案件呈井喷之势, 其中大部分案件涉及危险废物. 但是, 《危 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 的适用范围明确规定 不适用于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产生 的危险废物的应急鉴别 ,导致环境污染案件危险废物鉴别的采样、检测等均缺 乏明确要求, 大部分案件只能参照现行的危险废物鉴别系列标准和《危险废物鉴 别技术规范》开展鉴别工作,采样数量多、鉴别周期长、费用高,对案件办理时 效造成巨大影响. 根据
2016 年开展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实施情况调研(赴江苏、 甘肃调研) , 目前在实践中发现了鉴别标准对鉴别程序的规定亟待完善.鉴于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