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丑伊 2019-07-04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关于本报告的说明 本公司从

2008 年起发布《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书》 ,本次为第五次发布,此前一份报告发布于

2012 年3月.

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报告主体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

2012 年1月1日至

2012 年12 月31 日.为了遵循信息披露完整性、连续性 的原则,部分内容在上述范围前后有所延伸. 编制准则 本报告在编制过程中贯彻落实 《公司法》 、 《证券法》 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 司履行社会责任的报告编制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审议批准 本报告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2012 年,是公司全面提高管理效益、加快产业转型升级的关键之年.全体 员工以 四个转变、稳中求进 为指导,大力弘扬以 诚信 为核心的企业文化,同 心同德, 共克时艰, 完成了生产经营任务, 使公司整体保持稳步向好的发展势头. 结合公司在

2012 年度生产经营情况,在股东、债权人、员工、客户、消费者、 供应商等方面所履行的社会责任情况,客观的反映了公司

2012 年履行社会责任 的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孚实业 或公司) ,控股股东为河 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职员工

13000 余人,是一家集煤、电、铝及铝 加工为一体的大型现代化企业.按照 国内领先、世界一流 的建设理念,以 打 造国际一流铝电企业 为目标,公司坚持发展不放松,探索出了 以产业为基础、 以资本运营和科技创新为双翼 的发展模式,并为之进行了不懈努力.目前不仅 有较完善的产业链,而且具有行业领先的技术装备优势.

2012 年,经过公司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获得了较多的社会荣誉:先后获 得 中国铝及铝深加工十强企业 、

2012 年度有色金属工业

20 强企业 、 全省 质量管理先进企业 、 河南市场放心产品 等荣誉.同年,还被上市公司竞争力 公信力调查组委会授予第七届 大众证券杯 中国上市公司竞争力公信力调查最 佳社会责任奖,自2008 年至今均为上市公司治理板块.

2、每股社会贡献值

2012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104,223.89 万元, 利润总额-6,261.30 万元, 净 利润 11,091.72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5,817.00 万元.全年实现基 本每股收益 0.04 元,上缴国家的各项税费 26,979.31 万元,向员工支付工资 46,864.43 万元,向银行等债权人给付的利息合计 120,359.99 万元,对外捐赠合 计人民币 181.7 万元.根据以上数据及有关公式计算形成的公司每

10 股社会贡 献值为 13.2 元.

3、股东和债权人权益保护 科学、规范、系统、高效的公司治理是促进企业平稳快速发展、稳定回报投 资者、切实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基本前提和重要保障.公司根据《公司》 、 《证券 法》 、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不断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制定了《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 、 《募集资金管 理办法》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等 为基础架构的内控制度体系,形成了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经营管理层 等决策机构.2012 年,公司还有效开展了内控规范工作.公司制定并落实了《内 控规范实施工作方案》 ,通过以董事长为首的内控领导小组的带领、保证了方案 的贯彻落实和内控规范工作的有效推进,不断提升了公司治理水平. 为完善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 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同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以及河南证监局 《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 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的规定,公司在综合考虑盈利能力、经营发 展规划、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结合自身 情况,修订了《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使投资者对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合理的 预期,增强投资者信心. 积极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结合上海证券交易所新的监管要求,通过 媒体、网络等平台构建了完备的信息披露渠道,保障了信息披露的畅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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