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2019-07-04

2、乙方延期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应按日万分之二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七)法律适用与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 签约各方应通过友好协 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协议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由沈阳和 平所在地有管辖权之人民法院管辖.

(八)签署及生效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签约各方协商解决,如经协商达成一致,可签订补充 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各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五、其他安排: 截止

2012 年6月30 日,沈阳和平尚有正在履行的对外担保 1,500 万元,为 保证沈阳和平的资产价值不因或有的担保责任而减损, 孙绍刚先生与沈阳和平签 署了《保证担保协议书》 ,以保证方式向沈阳和平对上述可能承担的担保责任提 供担保,弥补沈阳和平可能因上述担保责任导致的财产损失.

六、收购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5 沈阳和平主营业务是全钢载重子午线轮胎的制造及销售,目前已形成年产

120 万套全钢载重子午线轮胎的生产能力.赛轮股份完成对沈阳和平股权的收购 后,将全钢子午胎的生产能力提高约 50%,将会有利于上市公司扩大经营规模, 以便进一步提高企业的综合竞争力.

七、备查文件目录

1、赛轮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沈阳和平《审计报告》

3、沈阳和平《资产评估报告书》

4、 《股权转让协议书》

5、 《保证担保协议书》 特此公告. 赛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 年8月6日沈阳和平子午线轮胎制造有限公司 股权转让整体资产评估报告书 信资评报字(2012)第296 号 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O一二年七月 目录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声明

1 沈阳和平子午线轮胎制造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整体资产评估报告书摘要

3 沈阳和平子午线轮胎制造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整体资产评估报告书

5

一、委托方、被评估单位、产权持有单位和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5

二、评估目的

7

三、评估对象、范围及其基本情况

7

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12

五、评估基准日

12

六、评估依据

12

七、评估方法

14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22

九、评估中的假设和限制条件

23

十、评估结论

23 十

一、特别事项说明

24 十

二、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27 十

三、评估报告提出日期

27 备查文件(除注明外均为复印件)

一、经济行为依据

29

二、沈阳和平子午线轮胎制造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30

三、沈阳和平子午线轮胎制造有限公司一年一期审计报告

31

四、房地产权证

132

五、车辆行驶证

149

六、委托方和资产占有方承诺函(原件)170

七、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承诺函(原件)173

八、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174

九、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资产评估资格证书

175

十、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证券业资格证书

176 十

一、参加本评估项目的人员资格证书

177 十

二、业务约定书

178 沈阳和平子午线轮胎制造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整体资产评估报告

1 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声明 本声明系信资评报字[2012]第296 号资产评估报告书不可分割的部分. 我们接受委托,遵循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法律法规,恪守资产评估准则,按照公认 的资产评估方法,对委估资产进行了评估.我们谨就本项评估声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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