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kr9梯 | 2019-07-04 |
当交 易的商品或劳务服务没有明确的市场价和政府指导价时,交易双方经协商确定交 易价格,并签订相关的关联交易协议,对关联交易价格予以明确.
(二)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宏安焦化、国贸公司、安泰型钢( 甲方 )与新泰钢铁及冶炼公司、 新泰瑞通( 乙方 )拟签订的各协议的主要条款如下: (1) 《焦炭销售协议》 公司及宏安焦化向新泰钢铁及冶炼公司销售焦炭的交易将按照双方签订的 《焦炭销售协议》确定的原则执行,该协议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有效期 从2019 年1月1日至
2019 年12 月31 日. ① 交易价格 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参考焦炭的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在 此原则下,双方同意产品单价按照如下原则确定:每月初双方签订销售合同,合 同价格参照卖方向非关联方销售的同类规格的焦炭产品的平均价格确定,月末双 方出具补充协议,根据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同时,根据合同约定的产品 质量指标考核情况予以相应调整.对于焦粉销售价格,如卖方当月未对非关联方 销售焦粉,将参照 我的钢铁网 上公布的当月太原地区焦粉的平均价格作为双 方当月销售焦粉的结算价格. ② 销售计划 双方将每月签订销售合同,对产品种类、数量、质量、规格等内容作出约定, 销售价格按照协议确定的定价原则,在每月签订的销售合同中另行作出约定. ③ 预计发生的销售额 根据双方
2019 年的生产计划,双方预计
2019 年1月-12 月甲方对乙方发生 的销售量预计为
121 万吨.考虑
2019 年山西省焦炭市场的平均市场价格的波动情 况, 预计
2019 年度销售单价为 1,700 元/吨 (不含税价) . 据此测算, 双方预计
2019 年1月-12 月甲方对乙方发生的销售额为人民币 205,700 万元. (2) 《电力销售协议》 公司向新泰钢铁及冶炼公司销售电力的交易将按照双方签订的《电力销售协 议》执行,该协议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有效期从
2019 年1月1日至
2019 年12 月31 日.
5 ① 交易价格 双方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按照国家定价的原则,参考目前当地的 工业用电价格,双方确定产品基准单价为人民币 0.45 元/度(不含税价) .若在本 协议有效期内,当地的工业用电价格作出调整,则本协议项下之产品价格亦随之 进行调整,并考虑峰谷的电价差,保持与当地工业用电价格一致. ② 预计发生的销售额 根据双方
2019 年的生产计划,双方预计
2019 年1月-12 月甲方对乙方预计 提供 50,000 万度电量.根据协议所述之产品单价计算,双方预计
2019 年1月-
12 月甲方对乙方发生的销售额为人民币 22,500 万元. (3) 《物料销售协议》 公司及国贸公司向新泰钢铁及冶炼公司销售物资材料的交易将按照双方签订 的《物料销售协议》确定的原则执行,该协议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有效 期从
2019 年1月1日至
2019 年12 月31 日. ① 交易价格 双方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参考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在此 原则下,双方同意按照公司相关产品的进货价格上浮不超过 3%确定最终的交易价格. ② 预计发生的销售额 根据双方
2019 年的生产计划,并考虑到产品市场的波动状况,双方预计
2019 年1月-12 月甲方对乙方发生的销售额为 2,500 万元. (4) 《焦炉煤气销售协议》 宏安焦化向新泰钢铁及冶炼公司销售焦炉煤气的交易将按照双方签订的《焦 炉煤气销售协议》确定的原则执行,该协议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有效期 从2019 年1月1日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