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Mckel0ve | 2019-07-04 |
1 证券代码:
002032 证券简称: 苏泊尔 公告编号: 2019-019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部分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 本公司 或 苏泊尔 )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 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 (以下简称 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二 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 量共计840,6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102%.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限 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19年12月30日,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上市流 通日为2019年11月15日.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及实施情况
1、
2017 年8月29 日,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 、 《关于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 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初步核实.
2、2017 年10 月18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议案发表了 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初步核实.
3、2017 年11 月11 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调整后)的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2
4、2017 年11 月16 日,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 、 《关于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 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
5、2017 年11 月17 日,公司披露《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 股票的自查报告》 . 在本次激励计划筹划过程中,公司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有关内幕信息进行 股票买卖的行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亦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 用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6、
2017 年12 月4日,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 于调整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及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 ,同意授予
181 名激励对象 387.4 万股限制性股票,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17 年12 月4日, 授予股份上市日为
2017 年12 月29 日.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 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确认.
7、
2018 年3月29 日,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