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被控制998 | 2019-07-04 |
2019 年1月25 日10 时30 分.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保证金不接受现金交纳,单位投标的投标保证金须从单位基本账户转入, 个人投标的须从个人账户转入. (4)开户银行及账号 单位名称:贵州木元隆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顺国际佳缘分行 账号:5205
0110 2142
0000 0163
八、磋商文件的购买:资格审查合格后领取.
九、磋商文件发售:
1、发售磋商文件时间:2019 年1月15 日09 时00 分至
2019 年1月21 日16 时00 分
2、发售地点:贵州木元隆招标有限公司(安顺市西秀区驼宝山住宅区
1 单元
804 室)
3、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
150 元/份,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得转让.
十、中标服务费:贵州木元隆招标有限公司按贵州省物价部门[黔价房(2011)69 号]有关规定收取中标 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 十
一、磋商时间、地点:
1、磋商时间:北京时间
2019 年1月28 日15 时30 分.
2、磋商地点:贵州木元隆招标有限公司(安顺市西秀区政府驼宝山小区一单元 804).
3、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磋商地点、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作无效标处理.本次招标不接受 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
二、采购人名称:安顺市城乡规划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联系地址:安顺市开发区 项目联系人:王军 联系
电话:0851-33757859 十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已落实 十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贵州木元隆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安顺市西秀区驼宝山住宅区
1 单元
804 室 项目联系人:陶隽 联系
电话:0851-33601877
邮箱:[email protected] 十
五、公布媒体:贵州省政府采购网 贵州木元隆招标有限公司 GZMYL-19CJ02 第5页共32 页
第二章 磋商须知
一、投标须知 1. 适用范围 1.1 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所述的服务. 2. 有关定义 2.1 采购人 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见投 标邀请函. 2.2 采购代理机构 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招标代理机构. 2.3 投标人 系指无条件接受磋商文件的各项要求,具备相应履约能力、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府采购法》第22 条规定的相关条件并向磋商小组提交响应文件的投标人. 3. 合格的投标人 3.1 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 具备提供本项目服务的人员及设备力量;
3.3 完全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3.4 通过资格审查、报名成功并按文件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 4. 投标人资格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的,将被列入投标人禁入名单库,对参与本采购项目的资格进行准入限制. 4.1 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如实提供合格投标人资格材料的;
4.2 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证书、虚假数据的;
4.3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4.4 中标后不能按磋商文件或响应承诺履行合同的;
4.5 在与招标人项目合作过程中,有重大合同违约、泄露招标人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的. 5. 磋商代表 5.1 磋商代表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被授权代表本人. 6. 投标费用 6.1 无论磋商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6.2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中标服务费、税费及其他费用. 6.3 贵州木元隆招标有限公司按贵州省物价部门[黔价房(2011)69 号]有关规定收取中标服务费, 由中标单位支付. 7. 语言及计量 7.1 响应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须使用中文.除签名、 贵州木元隆招标有限公司 GZMYL-19CJ02 第6页共32 页 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 投标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投标人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7.2 投标计量单位,磋商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磋商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