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被控制998 | 2019-07-04 |
18000 元 作为投标保证金. 12.3 投标保证金可以以下方式交纳: 1) 基本账户汇入;
单位名称:贵州木元隆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顺国际佳缘分行 账号:5205
0110 2142
0000 0163 12.4 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部予以无息退还.成交投标 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及验收单交至代理机构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部无息退还. 12.5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⑴ 开标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的;
⑵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签订合同的;
⑶ 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招标机构同意,将中标项目 分包给他人的;
⑷ 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⑸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 贵州木元隆招标有限公司 GZMYL-19CJ02 第8页共32 页 予以通报. 13. 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 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 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包括投标人资质、人员资格、公司业绩等.采购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 组织相关部门对中标人的资质资格核实,核实内容包括所有资质证书、合同业绩上所显示的内容;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
(4)向招标采购单位、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的内容超出磋商文件范围的;
(6)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4. 中标服务费 贵州木元隆招标有限公司按贵州省物价部门[黔价房(2011)69 号]有关规定收取中标服务费,由 中标单位支付. 15. 质疑和投诉 15.1 针对招标文件条款提出质疑的,须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提供,逾期不再受理. 15.2 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 或线索,并确保真实性,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 15.3 质疑投标人行使质疑权时,必须坚持 谁主张谁举证 ,遵守 实事求是 和 谨慎性 原则, 承担使用虚假材料或恶意方式质疑的法律责任. 15.4 质疑、投诉必须严格遵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方法》执行. 15.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不予受理: (1) 未报名、未缴纳报名费且未成功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2) 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
(3) 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
(4) 所提交材料未明示属于质疑材料的;
(5) 质疑书没有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
质疑书由参加 采购项目的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但没有法定代表人特别授权的;
(6) 质疑书未提供有效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的;
(7) 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行政复议或者诉讼程序的;
(8) 质疑书未附相关证明材料,被视为无有效证据支持的. (9)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条款或技术参数有异议,未在开标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并且投 标人已经参与投标,而于开标后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