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JZS133 2019-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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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维护生态安全格局.划定生态保护红线,保育生态功能,确 保重要生态功能区得到保护,增强生态系统稳定性,恢复重要区域生 态功能,改善生态环境,构建形成支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生态安 全屏障体系和优美的生态景观格局.

二、维护人居环境健康.通过明确水、气、土壤等环境要素的防 控重点和产业环境准入条件,引导人口分布和城镇、产业布局与区域 环境功能要求相适应,防治生产和居民生活带来的环境污染,确保环 境安全和人群健康.

三、保障农产品环境安全.以主要农产品产地等为主体建立土壤 环境保护优先区,建立严格的土壤环境保护制度,防止不合理的工业 开发布局对区域农产品产地的污染影响, 稳定和改善农产品产地环境 质量,为安全农产品生产提供优良的环境条件.

四、倒逼经济转型升级.以区域环境资源承载能力为基础,针对 不同的环境功能分区,强制设立不同的产业准入类别和标准,强化建 设开发活动环境准入管理约束,倒逼产业加快升级改造,逐步淘汰不 符合环境功能定位的产业,全面优化产业布局,最终实现经济社会与 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 第三条 基本原则

(一)保护优先、以人为本 优先保护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脆弱区、生物多样性保育区,以 及具有一定自然文化资源价值或尚未受到大规模人类活动影响且仍 保留着其自然特点的较大连片区域,划定生态功能红线,严守生态安

3 全底线.在环境相对不太敏感区域,充分考虑人类社会和经济发展的 需求,优化生态安全格局,保障基本的生产和生活环境,控制污染, 以实现保障人群环境健康和环境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目标.

(二)综合评估、科学定位 根据环境的区位、 环境功能的基本特征和空间分布规律等自然属 性,综合评价义乌区域生态环境承载能力、环境功能和区域经济社会 发展状态, 结合对区域发展趋势的分析, 以及人类生存、 生活、 生产、 发展对环境功能不同需求的评估,科学确定区域环境的基本功能,划 分环境功能区.

(三)突出主导、统筹兼顾 突出区域的主导环境功能, 制定主体环境功能目标和专项环境质 量目标.根据义乌区域发展现状,在不削弱区域主导环境功能的基础 上,统筹考虑其他非主导环境功能需求,制定区域的环境管理要求, 确保主导环境功能不受其他功能的影响而改变.

(四)衔接协调、操作可行 环境功能区划是区域环境保护的基础,除了与省级主体功能区、 环境功能区划做好衔接外,还应与市域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其 他同等地位的区划(规划)相衔接,并与周围相邻市、县环境功能区 划做好协调.要达到各类功能区边界、环境目标、管控措施及负面清 单清晰可落地的要求,为管理部门提供可行的操作手段.

4 第四条 编制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九号,2015 年1月1日;

(2) 《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 ,中发[2015]12 号;

(3) 《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 ,国发[2011] 第35 号;

(4) 《国家环境保护 十二五 规划》 ,国发[2011]第42 号;

(5) 《环境功能区划编制技术指南》 ,环办函[2012]946 号;

(6) 《关于印发 〈生态保护红线技术指南〉 的通知》 , 环发[2015]56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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