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旋风 2019-07-04

(三)评估结果分析 收益法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3,011.59 万元, 市场法评估后的股东全 部权益价值在 3,786.78 万元. 收益法是从未来收益的角度出发, 以被评估单位现实资产未来可以产生的收 益,经过风险折现后的现值作为被评估企业股权的评估价值,涵盖了诸如客户资 源、商誉、人力资源、技术业务能力等无形资产的价值. 市场法则是根据与被评估单位相同或相似的对比公司近期交易的成交价格, 通过分析对比公司与被评估单位各自特点确定被评估单位的股权评估价值, 市场 法的理论基础是同类、 同经营规模并具有相同获利能力的企业其市场价值是相同 的(或相似的). 收益法与市场法评估结果均涵盖了诸如客户资源、商誉、人力资源、技术业 务能力等无形资产的价值,二者相辅相成,市场法的结果是收益法结果的市场表 现,而收益法结果是市场法结果的基础.但市场法可比参数的数据直接来源于公 昆药集团医药商业有限公司拟收购大理辉睿药业有限公司 60%股权评估项目评估报告书・摘要 北京亚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第4页开市场,市场法的结果受股票市场的影响波动较大.收益法更适用于本次评估目 的. 基于上述原因及评估目的,为交易各方提供议价的基础,最终选取收益法得 出的评估值作为最终评估结论.

(四)大理辉睿药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结论 根据评估目的,为股权转让的交易各方提供议价的基础,以收益法的评估结 论作为大理辉睿药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 大理辉睿药业有限公司股 东全部权益的评估价值为 3,011.59 万元,大写叁仟零壹拾壹万伍仟玖佰元整.

(五)大理辉睿药业有限公司股东部分权益评估结论 根据《大理辉睿药业有限公司章程》的约定,本次评估未考虑控股股权等因 素产生的溢价,也未考虑资产的流动性对评估价值的影响,以大理辉睿药业有限 公司的股权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乘以股权比例确定股权评估价值. 昆药集团医药商业有限公司拟收购大理辉睿药业有限公司的 60%股权评估 价值=3,011.59 万* 60%=1,806.95 万元,大写:壹仟捌佰零陆万玖仟伍佰正. 本评估报告仅为业务约定书约定的报告使用者实施本次评估目的提供价值 参考,不应当被视为是被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建议委托方和相关报告使 用者在参考分析评估结论的基础上, 结合实施评估目的时资产状况和市场状况等 因素,合理进行决策. 本报告及其所披露的评估结论仅限于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目的, 仅在评估报 告使用有效期限内使用, 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评估机构和注册资产评估师无 关.

七、可能对评估结论产生影响的特别事项 下列可能影响评估结论的重大事项,是评估人员无法确定的,请报告使用者 关注:

1、根据大理辉睿药业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理龙溪支行 签订的编号为 0251500300-2016 年 (龙溪) 字00031 号的 《网贷通循环借款合同》 内容显示,贷款金额为 300.00 万元,贷款利率以基准利率加浮动幅度确定,贷 款期限为

2016 年9月12 日至

2017 年9月19 日,贷款用途为支付货款,并签订 了编号为大龙溪保字第

00031 号的担保合同.望报告使用者给予一定关注. 昆药集团医药商业有限公司拟收购大理辉睿药业有限公司 60%股权评估项目评估报告书・摘要 北京亚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第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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