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雷昨昀 | 2019-07-04 |
同时深入项目现场,适时参加项目进展过程中的业务协调会, 以了解项目进展情况, 掌握项目中出现的问题, 并参与讨论, 共同寻求解决方案.
(三)项目内核审核阶段 本保荐机构实施的项目内核审查制度,是根据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机构(主承 销商) 发行承销业务的内核审查要求而制定的,是对本保荐机构所有投资银行项 目发行保荐申报前进行审核, 以加强项目的质量管理,提高中航证券保荐项目的 质量,从而降低保荐机构的风险. 中航证券所有保荐 (主承销)项目的发行申报材料均经由中航证券内核小组 及质量控制部审核通过后,方可报送中国证监会审核. 质量控制部负责组织内核小组成员参加内核会议, 并经参加内核会议三分之 二以上的内核小组成员同意后形成内核意见.
二、项目的立项审核过程 本项目立项包括财务顾问立项及保荐(主承销)立项两个阶段,本项目立项 审核包括财务顾问立项审核及保荐(主承销)立项审核.
(一)财务顾问立项审核
2016 年12 月,中航证券证券承销与保荐分公司董事总经理司维与发行人进 行了初次接触,对项目进行了初步评估.
2017 年1月,在确定了与本保荐机构之间的合作意向后,本保荐机构保荐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5 代表人司维等对项目进行了进一步现场调研和全面的尽职调查, 对企业的生产经 营情况进行了实地考察, 并与三角防务董事长严建亚等人进行了访谈,项目组根 据有关法规、职业标准、专业知识和行业背景等对项目进行了初步分析、评判, 并在此基础上完成 《财务顾问项目立项尽职调查报告》 、 《项目承揽人员情况表》 , 项目组按规定填写了《财务顾问项目立项申请表》 ,经部门总经理签署意见后, 连同上述材料报质量控制部申请财务顾问项目立项审核.
2017 年1月4日,本保荐机构立项审核小组授权机构审核通过了财务顾问 项目立项申请.
2017 年1月27 日,本保荐机构与公司签署了《辅导协议》 .
(二)保荐(主承销)立项审核
2017 年1月至
2017 年4月,本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司维、毛军等项目组成 员对发行人进行了详细的尽职调查,主要包括查阅公司工商档案及三会记录;
通 过访谈、实地查看等方式对发行人生产、采购、销售情况进行全面了解,核查发 行人收入构成及变化情况、产品价格、销量情况;
核查发行人所处行业情况,并 将发行人与同行业上市公司进行对比;
对发行人收入、成本、期间费用的准确性 和完整性、影响发行人净利润的项目进行核查;
对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管进行 访谈;
对发行人环保、安生生产情况进行核查;
重点分析发行人此次募集资金项 目等,认为不存在重大上市障碍和申报困难并计划申报.
2017 年4月18 日, 项目组完成 《保荐项目尽职调查报告》 、 《合规性审查表》 、 《质量评价指标表》 、 《立项申请表》等立项申请文件后,经部门总经理签署意见 后, 经本保荐机构证券承销与保荐分公司总经理批准,将上述立项申请材料提交 立项审核小组申请保荐项目立项审核.
2017 年4月25 日,本保荐机构证券承销与保荐分公司立项审核小组召开立 项审核会议,审核通过了项目保荐(主承销)立项申请.
2017 年5月6日,本保荐机构与公司签署了《保荐协议》 .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