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鱼饵虫 | 2019-07-04 |
2.经营的平价商品主要为群众基本生活必需的农副产品, 以粮、油、肉、禽、蛋、菜等副食品为主营项目,销售平价商 品品种不得少于
20 种,其中蔬菜类不得少于
15 种(各平价商 店可选择主销的产品列入经营目录,但必须报市价格主管部门 审批备案) ;
3.以低于市场价格销售群众基本生活必需的农副产品,销 售粮、油、肉、禽、蛋类农副产品价格应保持低于区域内农贸 市场同类农副产品平均价格 5%以上蔬菜类低于 15%以上(以价 格主管部门公布的监测数据为准)的幅度并在价格发生异常波 动时按照政府限价履行稳价惠民义务.
(五)补贴标准: 1.一次性开办建设资金补贴 补贴标准根据实际销售面积分三个等级, 面积在
50 平方米 (含50 平方米)及以上的,补贴标准为 3.5 万元;
20-50 平方 米的,补贴标准为
3 万元;
20 平方米的,补贴标准为 2.5 万元.
9 2.日常运营资金补贴 (1) 农副产品平价商店以低于市场价格销售群众基本生活 必需的平价农副产品所产生的价差根据适度的原则进行资金补 贴. (2)销售粮、油、肉、禽、蛋、菜等平价农副产品的补贴 标准根据农副产品品种、数量以及调控价格与市场平均零售价 的价差核定.其中,农副产品固定平价商店、农副产品平价直 销区经营的蔬菜类农副产品价格低于市场价格 15%部分由市价 格调节基金给予补贴;
农副产品平价专营区(柜)经营的蔬菜 类农副产品价格低于市场价格 15%部分由市价格调节基金补贴 10%,企业承担 5%. (3)补贴资金具体计算公式为:每个平价品种的日常运营 资金补贴=市场平均零售价格*15%(农副产品平价专营区为 10%)*实际销售量*补贴周期.
(六)申请材料: 1.价格调节基金使用申请书;
2.提供平价农副产品台账(含电子台账) 、会计账簿等相关 证明材料;
3.市物价局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