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山南水北 | 2019-09-09 |
2016 年5月25 日,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烟 台汇金置业有限公司签署了 《烟台新潮锅炉附件制造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 ;
与烟建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 《烟台新潮网络设备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 和 《烟 台铸源钢结构销售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 .2016 年6月15 日,公司召开的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了上述《股权转让协议书》的全部条款.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6 年5月26 日和
2016 年6月16 披露的公告. 截至目前,公司已收到烟台汇金置业有限公司向公司支付的全部交易价款 924.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已收到烟建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支付的全部交易价款 4,604.35 万元人民币和 6,535.36 万元人民币. 截至
2016 年6月23 日, 烟台新潮锅炉附件制造有限公司、烟台新潮网络设 备有限公司和烟台铸源钢结构销售有限公司均已办理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 变更登记手续. 鉴此,烟台新潮锅炉附件制造有限公司、烟台新潮网络设备有限公司和烟台 铸源钢结构销售有限公司已不属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特此公告. 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6 年6月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