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qwzrs | 2019-07-04 |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传真方式)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5 年7月24 日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 于召开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及相关材料.会议于
2015 年7月31 日以传真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
9 名,实际参加 董事
9 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关于与国弘(上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 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为改善公司融资结构,补充公司资金缺口,公司拟将
3 # 烧结机部 分设备以售后回租方式向国弘(上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申请办理融 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为
5 亿元人民币,融资期限为
5 年,安阳钢铁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并要求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提供反担保. 同时授权董事长签署公司上述交易所需要的合同及相关 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并通过《为安阳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 证5亿元的反担保》的议案. 为改善公司融资结构,补充公司资金缺口,公司拟将
3 # 烧结机部 分设备以售后回租方式向国弘(上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申请办理融 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为
5 亿元人民币,融资期限为
5 年,安阳钢铁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依据《担保法》 、 《河南省省属 企业担保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要求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提 供反担保.公司拟将安国用(45)第249
(一)号、安国用(45)第259
(一)号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给安阳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 为公司为安阳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反担保. 此 次反担保系为公司控股股东提供担保,构成关联交易.同时授权董事 长签署公司上述交易所需要的合同及相关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为此发 表了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李涛先生、李存牢先生、张怀宾先生依 法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并通过《投资安钢集团自动化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 安钢集团自动化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安钢自动化公司)是一 家专业开展自动化、信息化软件开发及服务的高科技公司.注册资本 为3,000万元(人民币,下同),经评估截止2015年5月31日净资产为 6,858.90万元. 为了提升安钢自动化公司信息化水平, 为公司提供优质信息化及 运维服务.公司拟出资 762.09 万元对安钢自动化公司进行投资,其中:333.33 万元计入注册资本,428.76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投资完 成后,安钢自动化公司注册资本为 3,333.33 万元,本公司和安钢集 团公司分别持有 10%和90%的股权. 安钢自动化公司评估基准日至工商变更登记完成日期间, 若产生 的利润为正数, 由本公司和安阳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按照对安钢自 动化公司的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若产生亏损,则由安阳钢铁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承担. 本次投资与安钢集团构成关联交易,但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独立董事为此发表了独 立意见. 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李涛先生、李存牢先生、张怀宾先生依 法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