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向日葵8AS 2019-07-05

(b) 其他合约安排所产生的权利;

及(c) 本集团的投票权及潜在投票权.

7 粤海投资有限公司 2018年度业绩公告 1. 编制基本原则(续) 综合账目基本原则(续) 附属公司之财务报表乃与本公司於相同申报年度内采纳一致之会计政策编制.附属公司之业 绩由本集团获得控制权之日起计入综合财务报表内,直至有关控制权终止之日为止. 溢利或亏损及其他全面收入的各项目均归属於本公司所有者及非控股权益,即使此举导致非 控股权益出现亏损结余.所有集团内公司间与本集团成员公司交易相关的资产及负债、权益、 收入、支出及现金流量均於综合账目时悉?抵销. 倘有事实及情况显示上述控制权的三项因素其中一项或多项出现变化,本集团将重新评估其 是否对被投资方拥有控制权.於附属公司的所有权权益出现的变动(在没有失去控制权情况 下)会作为一项权益交易入账. 倘本集团失去附属公司的控制权,则会终止确认(i)该附属公司的资产(包括商誉)及负债;

(ii) 任何非控股权益的账面值及(iii)计入权益的累计汇兑差额;

并确认(i)已收代价的公允值;

(ii)任 何获保留的投资的公允值及(iii)计入损益表的盈余或亏损.本集团先前於其他全面收入已确认 的应占部分,乃根偕璞炯乓阎苯映鍪巯喙刈什蚋赫嗤幕∈实钡刂匦路掷嘀了 益或保留溢利. 2. 会计政策和披露的变动 本集团已在本年度财务报表中首次采纳下列新订及经修订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

2 号修订 股份支付交易的分类及计量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

4 号修订 采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

4 号保险合约同时 一并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

9 号财务工具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

9 号 财务工具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

15 号 客户合约收益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

15 号修订 厘清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

15 号客户合约收益 香港会计准则第

40 号修订 转让投资物业 香港(国际财务报告诠释 外币交易及预付代价 委员会)诠释第

22 号2014 至2016 年周期之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

1 号及香港会计准则第

28 号的修订 年度改进 除与编制本集团财务报表无关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

4 号修订及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

1 号修 订外,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的性质及影响载述如下:

8 粤海投资有限公司 2018年度业绩公告 2. 会计政策和披露的变动(续) (a)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

2 号修订针对三个主要:归属条件对计量现金结算以股份支付 之交易的影响;

为雇员履行与以股份支付相关之税务责任而预扣若干金额的具有净额结 算特质之以股份支付之交易的分类;

及对以股份支付之交易的条款及条件作出令其分类 由现金结算变为股权结算之修订时的会计处理.该等修订澄清计量股权结算以股份支付 之款项时归属条件的入账方法亦适用於现金结算以股份支付之款项.该等修订引入一个 例外情况,在符合若干条件时,为雇员履行税务责任而预扣若干金额的具有净额结算特 质之以股份支付之交易,乃整项分类为股权结算以股份支付之交易.此外,该等修订澄 清,倘现金结算以股份支付之交易的条款及条件被修订,令其成为股权结算以股份支付 之交易,则该交易自修订日期起作为股权结算交易入账.该等修订对本集团的财务状况 或表现并无影响,原因是本集团并无任何现金结算以股份支付之交易,亦无就预扣税具 有净额结算特质之以股份支付之交易. (b)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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