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onven | 2019-07-05 |
b)若调查表明实际情况不符合上款的要求,应按5.4条的规定进行现场检测,并按GB 50344的规 定确定其标准值. 5.3.5 结构几何参数 结构的几何参数应采用实测值,并应计入锈蚀、腐蚀、腐朽、虫蛀、风化、局部缺陷或缺损以及 施工偏差等的影响. 5.4 检测数据 结构安全性评估采用的检测数据,应符合下列要求: a)检测方法宜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 50344的有关规定,应优先采用非破损方法;
b)检测应按本标准划分的构件单位(见附录A)进行,并应有取样、布点方面的详细说明.当测 点较多时,尚应绘制测点分布图;
c)对检出的异常值,应寻找其技术上、物理上的产生原因,作为处理异常值的依据.有充分依据 时,方可剔除或修正. 5.5 抽样原则 结构安全性评估相关数据的采集,抽样应符合下列要求: a)原则上采取随机抽样的方法进行检测,抽样数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 50344的有关规定;
b)对使用环境恶劣、存在明显缺陷等构件应进行单独检测;
c)当构件总数少于5个时,应逐个进行检测.
6 地基基础构件安全性评估 6.1 一般规定 6.1.1 地基基础安全性评估应包括地基和基础两部分的评估. 6.1.2 当对地基安全性进行评估时,应根据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地基沉降观测资料或其不均匀沉降在 上部结构中的反应的勘察结果进行评估. 6.1.3 当对基础安全性进行评估时,应根据上部结构尤其是砖墙上是否出现与地基不均匀沉降相关的 墙体裂缝,以及裂缝的走向、裂缝的宽度、延伸状况、是否贯穿等情况进行评估.必要时应开挖基础 进行勘察. 6.2 一级评估 6.2.1 当建筑物基础出现下列现象之一,为基础不满足一级评估,应进行二级评估: a)上部结构砌体部分出现宽度大于5mm的沉降裂缝,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