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山南水北 | 2019-07-05 |
1 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2013 年12 月24 日,滁州瑞能即 向滁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缴纳上述罚款
1 万元整. 滁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已于
2015 年7月23 日出具《证明》,滁州瑞能的 上述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虽然公司在报告期存在因违反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而被行政处罚的情 形,但相关行政处罚已执行完毕.根据相关机构出具的《证明》,认定公司前述 违法违规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该等事项未对公司持续经营造成重大不 利影响,不会对本次挂牌并公开转让构成实质性障碍.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
24 个月内不存在因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 规、规章受到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的行为,也不存在涉嫌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 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 公司现任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具备和遵守 《公司法》 规定的任职资格和义务,不存在最近
24 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被 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均依法开展经营活动,经营行为合法、合规,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 行为. 公司不存在资产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非正常占用的情形.公司 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 公司设有独立的财务部门进行独立的财务会计核算, 相关会计政策能够如实 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综上,项目小组认为公司目前满足 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 的要求.
(四)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
1、股权明晰 安徽安瑞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推荐报告 1-5-7 在公司设立、股权变动以及整体变更过程中,各股东均依法及时履行了出资 义务.目前股份公司现有股东持股数、持股比例和股权结构明晰,权属分明,真 实确定,合法合规,公司股东持有公司的股份不存在权属争议或潜在纠纷.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法人股东、合伙企业股东中属于私募投资基金的股 东系重庆联顺,其管理人重庆两江新区联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于
2015 年5月28 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证明.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 瑞升股份现有股东中有
7 名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