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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层 邮编:100077
电话:010-68090001 传真:010-68090099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西安国际港务区海荣实业有限公司 51%股权所涉及的西安国际港务区海荣实业 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i 目录 目录.I 声明.2 资产评估报告摘要.3 资产评估报告正文.5
一、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和合同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概况.5
二、评估目的
10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10
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11
五、评估基准日
11
六、评估依据
11
七、评估方法
14
(一)评估方法的选择
14
(二)评估方法简介
14 1. 收益法.14 2. 资产基础法.16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18
九、评估假设
19
十、评估结论
20 十
一、特别事项说明
22 十
二、资产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25 十
三、资产评估报告日
26 资产评估报告附件.28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西安国际港务区海荣实业有限公司 51%股权所涉及的西安国际港务区海荣实业 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 声明
一、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财政部发布的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 布的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编制.
二、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资产评 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
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违反 前述规定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师不承担责任.
三、资产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 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
除此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 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四、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可 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五、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师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坚持独 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并对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依法承担责任.
六、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关注评估结论成立的假设前提、资产评估报告特别 事项说明和使用限制.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西安国际港务区海荣实业有限公司 51%股权所涉及的西安国际港务区海荣实业 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3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西安国际港务区海荣实业有 限公司 51%股权所涉及的西安国际港务区海荣实业有限公司股 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摘要 中同华评报字(2018)第121174 号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西安国际港务区海荣实业有限公司: 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同华 或我公司)接受贵方的委托,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资产评估原则,采用公认的评估方法,按照必 要的评估程序,对西安国际港务区海荣实业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的 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评估报告摘要如下: 评估目的:为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西安国际港务区海荣实业有限公 司51%股权事宜提供市场价值参考依据. 评估对象:西安国际港务区海荣实业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评估范围:西安国际港务区海荣实业有限公司的全部资产及负债,包括流动资 产、非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 评估基准日:2018年10月31日. 价值类型:市场价值 评估方法:资产基础法、收益法 评估结论:本资产评估报告选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具体结论如 下: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A B C=B-A D=C/A*100 流动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