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cyhzg | 2019-07-05 |
6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 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 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和 失信企业报价加成 或者扣分 (实质性要求)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价格扣除,用扣 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3、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 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 体投标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投标 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6%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 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
1、 对按照 《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 (川财采[2015]33 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 动中实行 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评标,且 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 惩戒后报价超过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