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南门路口 | 2019-07-05 |
2016 年济宁市市中区城建投资有限公司地下综合管廊专项债券募集说明书 III 计) .每年付息时按债权登记日日终在债券登记托管机构托管名册上登 记的各债券持有人所持债券面值所应获利息进行支付. 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五)发行方式:本期债券以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通过承 销团成员设Z的发行网点向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禁止的投资者除外)公开发行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向机构投资者公开 发行.
(六)发行范围及对象:在中央国债登记公司开户的合格机构投资 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市场的发行对 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合格基金证券账户或 A 股证 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
(七)信用级别: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期债券信 用等级为 AAA,发行人长期主体信用等级为 AA.
(八)承销方式:承销团余额包销.
(九)担保方式:本期债券由中合中小企业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016 年济宁市市中区城建投资有限公司地下综合管廊专项债券募集说明书 目录 释义.1 第一条债券发行依据.4 第二条本次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5 第三条发行概要.10 第四条认购与托管.13 第五条债券发行网点.15 第六条认购人承诺.16 第七条债券本息兑付办法.18 第八条发行人基本情况.20 第九条发行人业务情况.30 第十条发行人财务情况.39 第十一条已发行尚未兑付的债券.60 第十二条募集资金的用途.62 第十三条偿债保障措施.69 第十四条风险与对策.82 第十五条信用评级.90 第十六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94 第十七条其他应说明的事项.96 第十八条备查文件.97
2016 年济宁市市中区城建投资有限公司地下综合管廊专项债券募集说明书
1 释义 在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规定,下列词汇具有以 下含义: 公司/发行人:指济宁市市中区城建投资有限公司. 本期债券:指2016 年济宁市市中区城建投资有限公司地下综合管 廊专项债券. 本次发行:指2016 年济宁市市中区城建投资有限公司地下综合管 廊专项债券的发行. 募集说明书:指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 的《2016 年济宁市市中区城建投资有限公司地下综合管廊专项债券募集 说明书》 .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东北证券:指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副主承销商:指九州证券有限公司. 渤海银行济宁分行:指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 簿记建档:指簿记管理人根据询价情况与发行人和其他主承销商商 议确定发行利率区间并在中国债券信息网进行公示,投资者根据情况直 接向簿记管理人或承销团成员发出申购订单,簿记管理人负责记录申购 订单,最终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申购情况确定本期债券最终发行规 模及发行利率的过程,是国际上通行的债券销售形式. 簿记管理人:指制定簿记建档程序及负责实际簿记建档操作者. 承销团:指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组织的,由主承销商、副主承销商 和分销商组成的承销团. 承销协议:指发行人与代表承销团的主承销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