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飞翔的荷兰人 | 2019-07-05 |
99 顺风车网络平台的安全保障义务与侵权责任 类案研究 台即变更了之前的合同文本以与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相 一致.因此,目前我们认为顺风车业务中网络平台并 不扮演承运人的法律角色,并不是因为其与乘客之间 的格式合同对此做出了排除,而是因为网络平台在顺 风车业务实际运行中对车主的控制力确实较弱,尚难 达到认定为雇佣关系等用人关系的程度. 3. 对于三方之间法律关系的认定会影响后续侵权 责任的承担 在运输合同正常履行完毕时,其实如何认定网络 平台、车主(司机)与乘客之间的合同性质并不会产 生实质的影响.因为乘客支付的价款都会依照网络平 台与车主(司机)之间的合同而在二者之间进行分配. 但是,如果在运输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发生了侵权行为, 则对于三者间合同关系的认定就会产生一定的实质影 响.如前所述,如果认定网络平台作为承运人(肯定 其与司机之间的用人关系) ,那么其就要承担侵权责任 法上的雇主责任.这一雇主责任不仅仅对乘客成立, 对于任何第三人也同样成立.但是在顺风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