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施信荣 | 2019-07-05 |
1 ― 成都市财政局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成都市科技局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文件 成财规〔2019〕1 号 关于印发成都市新能源汽车市级补贴 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区(市)县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支持新能源汽车 推广应用若干政策的通知》 (成办发〔2017〕20 号)等文件精神, 规范本市新能源汽车市级补贴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促进新能源汽 车推广应用, 我们制定了 《成都市新能源汽车市级补贴实施细则》 , ―
3 ― 附件 成都市新能源汽车市级补贴实施细则 为规范本市新能源汽车市级补贴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促进新 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根据《关于印发成都市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 应用若干政策的通知》 (成办发〔2017〕20 号)等文件精神,特 制定本细则.
一、补贴对象、产品和标准
(一)补贴对象 在本市新购置新能源汽车(二手车除外) ,且在本市公安车 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消费者 (个人、 单位用户) . 机关事业单位、 人民团体、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使用财政资金购买、租赁的新能 源汽车不适用本细则.
(二)补贴产品 符合相关规定, 纳入工信部 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 录 (以下简称 推荐车型目录 ) ,且已享受中央财政补贴的新能 源汽车,包括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和 燃料电池汽车.
(三)补贴标准 在中央财政补贴基础上,给予中央财政单车补贴额 50%的市 ―
4 ― 级配套补贴.
二、补贴方式 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以下简称生产企业)在销售新能源汽 车产品时按照扣除中央和市级补贴的价格与消费者进行结算.待 满足补贴对象、产品等申报条件,并取得中央财政补贴后,由生 产企业按规定据实申报市级补贴. 在本市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由企业直 接申报;
非本市的生产企业,可在本市注册登记一家具有独立法 人资格的全资销售子公司或委托一家在本市注册登记、具有独立 法人资格的汽车经销商代为提交申报资料.市级补贴资金均拨付 至生产企业账户.
三、申报资料 生产企业申请市级补贴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生产企业的资料 1. 市级补贴申请报告、 申请成都市新能源汽车市级补贴车辆 信息汇总表(附件 1) 、申请成都市新能源汽车市级补贴车辆信息 明细表(附件 2) ;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工商营业执照及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已 多证合一 的,提供 多证合一 后的工商 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 ;
3. 车型列入 推荐车型目录 批次凭证;
4. 中央财政已对车辆进行资金清算的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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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5. 非本市生产企业的本市全资销售子公司或汽车经销商需 提供授权委托书及本款第二项规定的资料;
6. 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二)消费者的资料 1. 个人或单位用户的成都市新能源汽车市级补贴申请表 (附件
3、附件 4) ;
2. 个人用户提供身份证明;
单位用户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明、组织机构代码证、工商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已 多 证合一 的,提供 多证合一 后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 ;
3. 车辆销售发票复印件;
4. 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
5. 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