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向日葵8AS | 2019-07-05 |
(七)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串通;
(八)招标代理机构在所代理的招标项目中投标或者代理投标. 上述违法行为,如果在投标截止前发现的,责令改正并顺延投标截止时间.如果在投标截止后被发现 和查实,且对中标结果造成实质性影响的,招标无效.如果是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被查实且影响中标结果 的,中标无效.招标被确认无效的,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
二、投标无效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
(一)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参加投标的;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 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
(三)资格预审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
(四)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
(五)投标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不再具备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或者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六)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
(七)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八)投标人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
(九)投标人受到财产被查封、冻结或者被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营业执照、取消投标资格等处罚的其 他违法行为. 投标被确认无效的,在评标过程中,相关投标应当被否决;
在中标候选人公示阶段,应当取消其中标 资格;
已发出中标通知书的,中标无效.
三、中标无效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
(一)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接受未通过资格预审的单位或者个人参加投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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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接受应当拒收的投标文件的;
(三)评标委员会的组建、更换违反《招标投标法》和《条例》规定;
(四)评标委员会成员有《招标投标法》第56条,以及《条例》第71条、第72条所列行为之一的;
(五)招标人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 标投标的其他情况的,或者泄露标底,影响中标结果的;
(六)招标代理机构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或者与招标人、投标人串 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影响中标结果的;
(七)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 手段谋取中标的;
(八)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九)招标人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影响中标结果的;
(十)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在所 有投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后自行确定中标人的. 中标被确认无效的,按照《招标投标法》第64条规定,由招标人从符合条件的其他中标候选人中确定 中标人或者重新招标. 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和诚信保证金的情形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一)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的;
(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的;
(三)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