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QQ215851406 | 2019-07-06 |
5、参考资料 5.1《大型飞机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 (CCAR-121-R4). -
3 - 5.2《小型航空器商业运输运营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 (CCAR-135). 5.3 《运输类飞机适航标准》(CCAR-25-R3). 5.4 《 关于制定起飞一发失效应急程序的通知》(AC-FS-2000-2) 5.5 《航空器的运行》ICAO 附件 6. 5.6 《Airport Obstacle Analysis》(FAA AC 120-91). 5.7 《Compliance with Regulations and Standards for Engine-Inoperative Obstacle Avoidance》 (Transport Canada Civil Aviation AC 700-016). 5.8 《 目视和仪表飞行程序设计规范》(MH/T 4023-2007/ICAO Doc 8168:2006). 5.9 《Objections Affecting Navigable Airspace 》(FAR Part 77).
6、相关术语及定义 (1)总飞行轨迹:又称为实际飞行轨迹,是指在给定重量 下按照飞机性能手册中的数据计算得到的上升梯度所确定的垂 直飞行轨迹. (2)净飞行轨迹:在总飞行轨迹的基础上,考虑到飞行员 的飞行技术误差和飞机性能变化引起上升梯度减小等因素,减 去一个安全余量后所得到的垂直飞行轨迹. 减去的安全余量为: -
4 - 0.8% 双发飞机;
0.9% 三发飞机;
1.0% 四发飞机. (3) 转弯航迹控制点: 对于传统导航方式, 从转弯点开始, 航迹每变化 45°角度时所对应的点, 该点的位置可用 VOR/DME、 DME/DME 或经纬度来确定.在距离机场基准点(ARP)15km 范围 内的转弯航迹控制点不能使用经纬度坐标表示,如使用经纬度 坐标必须进行安全评估. (4)起飞一发失效应急程序:为避开障碍物,提高起飞限 重,满足飞机在起飞过程中一发失效安全超障要求,所制定的 不同于标准仪表离场程序的路线和方案. (5)一发失效复飞应急程序:为避开障碍物,提高着陆限 重,满足飞机在一发失效进近过程中复飞的安全超障要求,所 制定的不同于复飞程序和跑道同方向起飞一发失效应急程序的 路线和方案. (6)一发失效复飞参考高度:一发失效进近过程中复飞, 可满足安全越障的最低高度,在该高度以下一发失效复飞不能 满足越障要求.
7、障碍物的种类 7.1 易碎结构障碍物 为保证正常飞行需要, 所安装的单独易碎结构的物体 (比如 -
5 - 天线,进近灯和标识等),在障碍物分析时不需要考虑. 7.2 临时或移动障碍物 航空承运人应考虑当地临时或移动障碍物, 比如轮船、 吊车 或者火车.应确认航行资料中已经包含了这些障碍物,如有疑 义,应与机场管理机构联系.如果承运人能确保在起飞时没有 临时和移动障碍物,则在性能分析中无需考虑这些障碍物. 7.3 信息不明确的物体 承运人应该采用合适的方法给出显示在地图或卫星照片上 的不明确障碍物(没有高度标识)的高度.信息不明确的障碍 物一般包括树、建筑物、旗杆、烟囱和高压线.高压线和电缆 应该被看作是连续的障碍物.当不同数据源中的障碍物高度和 位置信息不一致时,承运人需要判断最有效的数据源,必要时 进行实地测量,否则按照保守的原则处理. 7.4 对于山、丘陵和土包等障碍物,在障碍物计算分析时, 应考虑植被高度.一般情况下,应在山、丘陵和土包等障碍物 的高度上加上
15 米的树高, 除非能够确认山、 丘陵和土包上没 有任何植被覆盖.
8、障碍物数据来源 用于机场分析的障碍物数据应当为最新且完整准确. 数据来 源的准确性与可靠性由承运人负责.数据源不需要局方的特别 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