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星野哀 | 2019-07-06 |
机床及其零配件的研发、制造、销售;
植 物保护和管理机械及其零配件、电子产品及零配 件、船用及陆用换热器及零配件、热处理锻铸件、 模具、空调压缩机及其零配件、汽车零配件、电子 计算机及配件的制造、销售.经营机床及零配件的 出口,经营所需设备、材料、配套件进口,经营利 用外资中外合营、合作生产、 三来一补 业务, 本公司技术出口及对外技术服务、咨询、维修.技 术协作,货物运输.计算机网络及信息技术的开发 和应用服务. 第十三条 公司的主要经营范围:航空新材料、高端智 能装备技术开发,及其航空、轨道交通、汽车、医疗器械、 装备制造等领域相关产品的研发、制造、销售及技术服务;
房地产开发;
创新创业投资.(具体经营范围以工商登记为 准) 第十八条 公司经批准发行的普通股总数为 第十八条 公司经批准发行的普通股总数为
5 修订前 修订后
637928488 股. 1,393,049,107 股. 第十九条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为
32207792 股,其中国家持有股份为
32207792 股;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为
605720696 股. 第十九条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为 755,120,619 股,其中国家持有股份为 657,365,958 股;
无限售条件的流 通股股份为 637,928,488 股. 第二十六条 公司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 第二十六条 公司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 但同时应遵 循相关协议约定.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 发生之日起
2 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在
5 人以下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 1/3 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 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 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 起2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在
6 人以下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 1/3 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 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情 形. 第四十九条 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议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 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在收到提议后
10 日内提出同 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第四十九条 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 股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出.董事会应当根 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在收到提议后
10 日内 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第七十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 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主持, 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 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第七十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 职务,由董事长委托一名董事主持;
董事长不履行职务或受 托董事不能履行职务时, 可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 董事主持. 第九十九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 任期
3 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 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 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 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董事可以由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 但兼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及 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 数的 1/2. 公司董事会不设职工代表董事. 第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