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黎文定 2019-07-06
鲁煤监西局函〔2018〕37 号 鲁西监察分局 关于贯彻落实上级领导批示指示精神 切实做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 分局各组(室)、各产煤县(市、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煤矿 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和应急管理部、国 家煤矿安监局、 山东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指示批示及系列会 议精神,根据《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贯彻落实上级领导批示 指示精神 切实做好煤矿安全监察工作的实施意见》 (鲁煤监政法 〔2018〕82 号)文件要求,结合辖区煤矿实际,就切实做好当前 煤矿安全工作,提出以下具体落实意见.

一、工作目标 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 针对辖区煤矿安全生产的复 杂局面,围绕查大系统、控大风险、治大灾害、除大隐患、防大 事故,通过严查严管,开展 利剑行动 依法打击和整治煤矿重 大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夯实辖区煤矿安全基础工作, 督促煤矿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有效防范各类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发 生,促进辖区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推进辖区煤矿防治煤矿冲击地压水平提升 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鲁西监察分局 ―2― 1.开展冲击地压煤矿安全 体检 工作.按照山东煤矿安全 监察局统一部署,在企业自检的基础上,2019 年1月31 日前, 分局将按照省局安全 体检 工作要求,聘请有经验的专家对辖 区冲击地压煤矿开展一次安全 体检 ,重点检查冲击倾向性鉴 定和冲击危险性评价、防冲管理体系、采掘部署、工作面推进速 度、监测监控系统、防冲解危措施、支护工艺等,形成 体检 报告, 全面摸清冲击地压煤矿受灾害威胁程度、 存在的突出问题, 按照 一矿一策 制定针对性措施,督促煤矿抓好落实,进一步 提高冲击地压防治能力. 2.督促冲击地压矿井切实落实 三限三强 .根据全省煤矿 安全生产紧急工作会议和鲁煤监政法〔2018〕82 号文件要求, 在《山东省煤矿防治煤矿冲击地压规定》出台前,在辖区冲击地 压煤矿采取 三限三强 措施. 一是限采深. 采深不得超过 1200m, 已经超过的要先停下来, 通过专家论证并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后方 可恢复生产.新建矿井及改扩建矿井采深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 程》第86 条的规定.二是限强度.冲击地压矿井一律不得提能, 产能必须按原煤计算;

严重冲击地压矿井今年年底前按照核定产 能80%降产能.凡是在《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 脱困发展的意见》 (国发〔2016〕7 号)文件印发后核增冲击地 压煤矿生产能力的,一律按核增前能力监察执法.严格控制采掘 工作面推进速度,优化采掘部署.三是限定员.冲击地压矿井掘 进工作面人员不得超过

9 人,采煤工作面不得超过

16 人.作业 人数按照冲击危险区域内人员计算.四是强支护.冲击地压矿井 一律淘汰端锚支护,使用加长锚固,推广全长注浆锚杆、锚索等 支护技术.五是强监测.建立矿井冲击地压综合监测预警平台, ―3― 把能上的监测设备上全,充分发挥各种监测设备的长处,做到优 势互补.六是强卸压.根据煤矿实际选择采用合理卸压措施,保 证采掘活动处于低应力范围开采.各煤矿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 各煤矿上级企业、 安全监管部门要落实管理责任并督促煤矿完成 三限三强 措施,分局各组(室)进行逐矿分析排查,对落实 不力的,依据有关规定给予严肃追责和处罚. 3.推广应用较为成熟的冲击地压防治经验. 认真做好现有冲 击地压防治经验的推广应用,借鉴省内新巨龙煤矿、华丰煤矿及 辖区内济三煤矿等煤矿在冲击地压防治方面的成熟经验做法, 各 冲击地压煤矿要联系防冲工作先进矿井到现场学、跟班学,切实 学会,并落实到工作中.各矿业集团要定期组织冲击地压现场推 进会,开展示范检查学习,进一步提高辖区煤矿的冲击地压防治 水平. 4.督促大型煤炭企业加快筹备建立防治冲击地压研究机构. 按照省局工作要求, 配合省局科技装备处督促兖矿集团等大型煤 矿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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