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ZCYTheFirst | 2019-07-06 |
(五) 根据本地实际情况, 其他应被列入清单的个体工商户.
四、扶持政策
(一)工商部门:开通 个转企 工商登记绿色通道, 个 转企 按照变更程序办理,实施 先照后证 ,同时出具《个体 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证明》 ,为其办理税费减免、财政奖补、 资产过户、权证变更等事宜提供证明;
放宽 个转企 名称登记 限制,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 不影响其他企业名称权的情况下, 转型企业可最大限度保留原个体工商户名称中的字号和行业特 点;
将原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信息与升级后企业档案合并保存管 理,保留主体资格的延续性;
简化 个转企 行政审批手续,原 个体工商户涉及保留许可经营项目的, 个转企 后其投资主体、 经营场所、许可经营项目不变的,登记机关先行办理企业登记手 续后, 企业凭工商部门出具的 《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证明》 向相关行政审批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延续认可转型前获得的荣誉信息.转型企业原则上可保留转 型前个体工商户获得的各种荣誉称号,荣誉授予部门应予认可. 转型企业申报 守合同重信用 企业公示活动、申报招投标项目 资格的,转型前个体工商户的成立日期、经营数据等条件,原则 ―
5 ― 上可以延续至转型企业.
(二)发改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落实取消、停免征或降低的 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省定、市定涉企行政事业 性 零收费 ,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按规定执行下限,查 处变相收费和隐性收费.
(三)财政部门:会同发改部门落实取消、停免征或降低的 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省定、市定涉企行政事业 性 零收费 . 市、县级财政可对 个转企 企业及其所在乡镇(街道) , 给予一定的财政奖励补助.各地的财政补助和财政奖励补助的原 则、对象、方式、标准等,由各县区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四)税务部门: 个转企 后,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 减按 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个转企 后,对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劳动就业服务企 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在 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
1 年 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3年内按实际招 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 教育费附加、 地方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
6000 元;
当年新招用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 失业半年以上且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 (注明 ―
6 ― 企业吸纳税收政策 )人员,与其签订
1 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 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 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
5200 元. 个转企 后,经认定属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的, 减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业为开发新产品、新技术、 新工艺所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可按规定加 计扣除.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
3 万元(按季销售额不 超过
9 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对确有困难的 个转企 企业,报经税务部门批准后,可给 予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按期纳税有困难并符合税法规 定的,由纳税人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可延期缴纳税款. 个体工商户因转型需要,将房产、土地划转给其个人设立的 一人有限公司、个人独资企业,符合国家规定的免征契税和免收 交易手续费. 个转企 的小规模纳税人,可根据生产经营和财务核算情 况,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继 续为小规模纳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