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QQ215851406 2019-07-06

70 道;

当地为野兔、鼠等常见动 物,对通道要求较低,因此可利用涵洞作为野兔等动物的通道. ⑤ 声环境保护措施变化情况:因线路摆动,2 处声环境敏感点设置声屏障,总长度 2090m.本次平价提出

11 处敏感点采取声屏障整改措施,声屏障总长 5764m,项目起点 至主线收费站路段设置限行 60km/h,预留西拉拉屯声屏障 400m,费用

180 万元;

预留 小八家子等

16 处村庄的

122 户隔声窗,费用 282.7 万元;

连接线各村庄路段设置限行 40km/h. 长春至深圳高速公路长春至双辽段工程变更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

4 第2章 公众参与目的、对象及工作方法 2.1 公众参与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国务院 第253 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 [2006]28 号)及《吉林省环保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通知》 (吉环管字[2013]1 号)的要求,本次公众参与目的主要有以下几点: (1)让公众了解项目建设的目的、地点、内容、规模及项目建设过程中、建成后 可能带来的社会、环境等各方面的影响及拟采取的对策和措施,让公众对其发表意见, 以取得公众的理解、支持和合作;

(2)通过当地人对周围环境的亲身体验和直观感受的征询结果,帮助分析该地区 污染环境特征和各环境要素现状质量水平, 以反映环评的客观程度, 保护公众切身利益;

(3)公众对环境影响评价所涉及到的自然生态、经济发展、生活物资价值等资源 较为熟悉, 用公众参与的形式, 请他们参与环境资源保护措施的确认, 了解他们的要求, 可使评价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更加切实可行;

(4)使公众有机会参与决策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2.2 公众参与对象 为了获取尽可能多的公众信息,本次确定了以下调查对象: (1)项目沿线可能受影响的公众;

(2)预期获得收益的个人;

(3)沿线有关单位等. 2.3 工作过程和方法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 (环发[2006]28 号)要求,同时根据本项 目特点确定本次公众参与分为两轮进行: 第一轮为建设单位在确定了承担环境影响评价 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后

7 日内,2018 年4月10 日吉林省高等级公路建设局进行项 目委托后,在吉林省高等级公路建设局网站进行了公告;

第二轮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初稿完成后,2018 年6月21 日在吉林省高等级公路建设局网站对报告书进行了公示. 长春至深圳高速公路长春至双辽段工程变更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

5 2018 年6月22 日~7 月23 日对项目沿线受影响人群及单位进行了问卷调查. 长春至深圳高速公路长春至双辽段工程变更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

6 第3章 公众参与的实施 3.1 公众参与公示 (1)第一次信息公示 本项目信息公开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采用媒体公示方式进行.

2018 年4月10 日在吉林省高等级公路建设局网站发布了公告(见图 3.1-1) ;

公示 信息中介绍了工程简况、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内容及程序、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给 出了信息反馈途径和方式,为期至少

10 个工作日. (2)第二次信息公示

2018 年6月21 日,在环评单位完成环评报告初稿后,建设单位在吉林省高等级公 路建设局网站发布了第二次公示信息, (图3.1-2) .公示信息中介绍了工程概况及路线 走向、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 点、评价结论要点、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具体形式、时间及反馈途径和方式. 3.2 公众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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