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252276522 | 2019-07-06 |
(ii)削减永义实业 之法定股本,透过将所有合并股份之面值将由每股 0.10港元削减至每股0.01港元,致使永义实业之法定 股本由200,000,000港元 (分为2,000,000,000股合并股 份) 削减至20,000,000港元 (分为2,000,000,000股经调 整股份) ;
及(iii)将削减永义实业已发行股本产生之 进账转拨至永义实业之实缴盈余账 释义C2C「股本重组」 指 永义实业之建议股本重组涉及股份合并、削减股本 及增加法定股本 「本公司」 或 「永义国际」 指 永义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一间於百慕达注册成立之 获豁免有限公司,其股份於联交所主板上市 「完成」 指 完成买卖协议及供股 (视乎文义所指) 「代价」 指 出售佳景集团之代价340,000,000港元为出售销售股 份及销售贷款之总成本 「合并股份」 指 於股份合并生效后永义实业股本中每股面值0.10港 元之普通股 「董事」 指 本公司董事 「出售事项」 指 根蚵粜槌鍪巯酃煞菁跋鄞 「永义实业」 指 永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一间於百慕达注册成立之 获豁免有限公司,其股份於联交所主板上市 「现有股份」 指 除文义另有所指外,股本重组生效前永义实业股本 中每股面值0.01港元之普通股 「佳豪」 指 佳豪发展有限公司,一间於英属处女群岛注册成立 之有限公司,为永义国际之全资附属公司 「本集团」 指 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包括永义实业) 「港元」 指 港元,香港法定货币 「香港」 指 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释义C3C「佳景」 指 佳景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一间於英属处女群岛注册 成立之有限公司,为永义国际间接全资附属公司 「佳景集团」 指 佳景及其附属公司 「Landmark Profits」 指Landmark Profits Limited,一间於英属处女群岛注册 成立之有限公司,为永义国际之全资附属公司 「最后实际可行日期」 指2014年9月25日,即本通函付印前为确定本通函所载 资料之最后实际可行日期 「上市规则」 指 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 「勿地臣街项目」 指 重建由香港铜锣湾勿地臣街
11、13及15号所组成之 地块 「不合资格股东」 指 永义实业之海外股东 (如有) ;
永义实业董事基於法 律顾问提供之法律意见,考虑到相关地方法律之限 制或当地相关监管机构或证券交易所之规定,认为 不向该等海外股东提呈供股股份属必须或合宜 「海外股东」 指 於记录日期营业时间结束时名列永义实业股东名册, 而其於名册上之地址位於香港或百慕达以外之永义 实业股东 「中国」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 「买方」 指 永义实业 释义C4C「合资格股东」 指 於记录日期营业时间结束时名列永义实业股东名册 之永义实业股东 (不合资格股东除外) 「记录日期」 指2014年10月24日 (星期五) 或包销商与永义实业可能 书面协定之其他日期,即厘定供股配额的日期 「供股」 指 永义实业建议以供股形式发行供股股份,有关详情 载於本公司及永义实业日期为2014年9月5日之联合 公布 「供股股份」 指 建议根┕上蚝献矢窆啥岢450,132,472股经调 整股份以供认购,基准为於记录日期每持有1股经调 整股份获发8股供股股份 「买卖协议」 指 永义实业与卖方就买卖销售股份所订立日期为2014 年9月5日之买卖协议 (经卖方及买方於2014年9月15 日的协议修订,,
买方将间接收购该地块,代价 为340,000,000港元,以及将作为交易的一部分,於不 增加代价的情况下,同时收购销售贷款) 「销售股份」 指 佳景已发行股本中每股面值1.00美元之股份1股,相 当於佳景全部已发行股本 「销售贷款」 指 应付本公司 (即佳景之最终控股公司) 之贷款 「证券及期货条例」 指 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 「股东特别大会」 指 将予召开及举行之股东特别大会,以考虑及批准买 卖协议及认购事项 「股份」 指 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0.10港元之普通股 释义C5C「股份合并」 指 建议将每十(10)股已发行及未发行现有股份合并为 一(1)股合并股份 「股东」 指 股份持有人 「该地块」 指 一幅位於香港九龙九龙塘延文礼士道14及16号的土 地,总注册地盘面积约8,441.5平方 「平方铡 指 平方 「联交所」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认购事项」 指由Landmark Profits及佳豪认购供股股份 「附属公司」 指 具上市规则所赋予涵义 「主要股东」 指 具上市规则所赋予涵义 「承诺」 指Landmark Profits及佳豪於2014年9月5日向永义实业 及包销商作出之有条件不可撤回承诺,详述於本通 函 「董事会函件」 中 「悉数接纳供股所涉及之暂定配 额」 一节内 「包销商」 指 结好证券有限公司,一间根と捌诨跆趵山 行第1类 (证券交易) 、第4类 (就证券提供意见) 、第 6类 (就机构融资提供意见) 及第9类 (资产管理) 受 规管活动之持牌法团,为供股之包销商 「包销协议」 指 永义实业与包销商於2014年9月5日就供股之包销及 若干相关安排而订立之包销协议 「估值报告」 指 由独立专业估值师威格斯资产评估顾问有限公司就 该地块所发出之估值报告 「卖方」 指Easyknit Properties Holdings Limited ,一间於英属处女 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为永义国际全资附属公 司「%」 指 百份比 董事会函件C6CEASYKNIT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 永义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於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218) 执行董事: 邝长添先生 (主席兼首席行政总裁) 雷玉珠女士 (副主席) 官可欣女士 非执行董事: 谢永超先生 赖罗球先生 独立非执行董事: 徐震港先生 庄冠生先生 韩谭春先生 注册办事处: Clarendon Hou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