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会说话的鱼 | 2019-07-06 |
6 0多名干部 群众和公安干警受伤. 与此同 时,甘肃省委有关负责人表 示, 该事件是一次严重扰乱社 会秩序的群体性事件. 并表示 将组织工作组深入街道、 乡镇 开展工作, 通过宣传让群众了 解事件真相, 教育群众, 切实 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陇南事件也好,瓮安事 件、 孟连事件也好, 多起出租 车罢运事件也好, 但凡公共突 发事件, 在地方政府的信息发 布中, 无一例外地成为少数别 有用心者煽动利用部分不明 真相的群众所致. 少数人 、 别有用心 、 不明真相 、 煽动利用 ,总是其中不可 或缺的关键词.然而对于 少 数人 到底都是一些什么人, 是否利益相关者;
别有用 心 者到底是一种什么用心;
参与暴力事件的群众是怎样 不明真相 的, 又是怎样那 么轻易地被 煽动利用 的, 却屡屡得不到明确的回答. 不去考证这样的一些说 法到底源于什么年代, 有着怎 样的时代背景. 但毫无疑问的 是,仅仅用这样的一些说法, 已经很难解释利益多元与公 民自由表达时代的固有现象. 作为一种常识, 在一种利益格 局中, 每一个人都是自己的权 益主体, 有权主张并维护自身 合法利益. 如果完全忽略这种 现实, 一概地将他们称为被煽 动利用和不明真相的群众, 其 实正是对其正当利益要求的 漠视, 实质是不肯承认公众利 益诉求的合理性, 并拒绝直面 一种客观存在的利益冲突. 不 仅不利于解决一些现实的争 端, 更无利于建立更有效的矛 盾处理及化解机制. 地方政府部门对一些突 发公事件的处置, 越来越透明 公开, 这是一个进步.但与此 同时, 政府部门能否以更大的 坦诚与自信, 抛弃过去那种陈 旧的话语体系, 来承认公众作 为利益主体的客观现实, 使社 会矛盾处理有一个理性的开 始, 依然考验着政府社会治理 的智慧与能力. 珠江晚报 日甘肃陇南市武都区长江大道 市民在看被烧坏的警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