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芳甲窍交 | 2019-07-06 |
2019 年5月23 日至
6 月6日,公示有效期为
10 个工作日. 因此,本项目征求意见稿公示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 3.2 公示方式 3.2.1 网络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首先采用网络公示, 公示网站为泰兴环保公众网 网站.泰兴环保公众网网站是面向公众提供环保咨询服务的网上公示平台,是政府与公 众沟通的桥梁.已逐渐成为市民了解政务、建言献策、咨询投诉、监督政府的网上绿色 通道.因此,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选取的网络平台符合相关要求. 网络公示时间:2019 年5月23 日至
6 月6日;
公示
网址:http://www.txhbgzw.com/index.php?m=news&a=details&content_id=894 网页截图见图 3.2-1,公众意见表内容见图 3.2-2. 图3.2-1 征求意见稿网络截图 图3.2-2 公众意见表 3.2.2 报纸 在本项目网络公示期间,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第十一条中要求"通 过建设项目所在地公众易于接触的报纸公开,且在征求意见的
10 个工作日内公开信息 不得少于
2 次" . 本项目于
2019 年5月30 日分别在《现代快报》 、 《泰兴日报》进行了 环评信息公告.上述报纸都是当地的主流纸质媒体.为提高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 与的广泛性、便利性、真实性,我公司选取《 《现代快报》 、 《泰兴日报》进行环评信息 公示,载体选取符合相关要求. 图3.2-3 泰兴日报信息公开截图 图3.2-4 现代快报信息公开截图 3.2.3 张贴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第十一条中"通过在建设项目所在地公众易于 知悉的场所张贴公告的方式公开,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
10 个工作日"的要求,在 本项目网络公示期间, 我公司于
2019 年5月30 日在项目周边主要敏感点张贴了本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材料. 图3.2-5 现场公告照片 图3.2-6 现场张贴公告内容 3.2.4 其他 无3.3 查阅情况 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在公司所在地(南京市玄武区花园路
11 号)分别提供纸质的 《泰州淳蓝工业废弃物处置有限公司 1.5 万吨/年危废焚烧装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书》 (征求意见稿)供公众查阅. 征求意见稿公示期间,没有公众前往上述两处场所查阅《泰州淳蓝工业废弃物处置 有限公司 1.5 万吨/年危废焚烧装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征求意见稿) . 3.4 公众提出意见情况 征求意见稿发布期间建设单位没有收到公众的反馈意见.
4 其他公众参与情况 本项目征求意见稿公示期间,没有收到公众的质疑、反对意见,因此不需要开展深 度公众参与.
5 公众意见处理情况 本项目征求意见稿公示期间,没有收到公众的质疑、反对意见,因此没有公众意见 需要进行处理.
6 其他 目前, 我公司存档了 《泰州淳蓝工业废弃物处置有限公司 1.5 万吨/年危废焚烧装置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征求意见稿) ,以备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查询.
7 诚信承诺 我单位已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在《泰州淳蓝工业废弃物处置 有限公司 1.5 万吨/年危废焚烧装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编制阶段开展了公众参与 工作,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充分采纳了公众提出的与环境影响相关的合理意见,对未采 纳的意见按要求进行了说明,并按照要求编制了公众参与说明. 我单位承诺, 本次提交的 《泰州淳蓝工业废弃物处置有限公司 1.5 万吨/年危废焚烧 装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内容客观、真实,未包含依法不得公开的国 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 果由泰州淳蓝工业废弃物处置有限公司承担全部责任. 承诺单位:泰州淳蓝工业废弃物处置有限公司 承诺时间:2019 年6月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