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匕趟臃39 | 2019-07-06 |
2018 年12 月30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8 年9月30 日(未经审计),特别事项注明除 外. 嘉实环保低碳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 年第
2 号)
3 目录
一、绪言.4
二、释义.5
三、基金管理人.9
四、基金托管人.18
五、相关服务机构.21
六、基金的募集.52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54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55
九、基金的转换.64
十、基金的投资.69 十
一、基金的业绩.80 十
二、基金的财产.82 十
三、基金资产的估值.83 十
四、基金的收益与分配.87 十
五、基金的费用与税收.88 十
六、基金的会计与审计.90 十
七、基金的信息披露.91 十
八、风险揭示.96 十
九、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和基金财产的清算.100 二
十、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102 二十
一、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115 二十
二、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130 二十
三、其他应披露事项.132 二十
四、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133 二十
五、备查文件.134 嘉实环保低碳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 年第
2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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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绪言 《嘉实环保低碳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以下简称 本招募说明书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 《基金法》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 《销售办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 《运作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办 法》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 《流动性风 险管理规定》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5 号》 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嘉实环保低碳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 基金合 同 )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 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 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是约定基 金合同当事人之间基本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其他与本基金相关的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之 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任何文件或表述,均以基金合同为准.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包括基金管理 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本基金基金份额,即成 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 的承认和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基金合同当事人并不以在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为必要 条件.基金合同当事人按照 《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 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嘉实环保低碳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 年第
2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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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释义 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嘉实环保低碳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