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牛牛小龙人 | 2019-07-06 |
(二) 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9 年3月11 日,本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及其摘要的议案) 、 《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关于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等相关 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 查.
2、2019 年4月1日,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以及《授权董事会办理 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 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 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3、2019 年4月1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 《关于对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的 议案》 ,确定以
2019 年4月19 日作为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14 名激 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从
233 万股调整为 396.10 万股,授予价格由 15.79 元调整为 9.154 元.监事会对上述调整事项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公司独立董 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及授 予事项符合相关规定.
二、对股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及数量进行调整的情况
(一)调整原因 公司于
2019 年4月1日召开的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291,400,7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28 元(含税) ,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7 股.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在《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 限制性股票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将做相应的调整.
(二) 调整方案 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为: Q=Q0*(1+n)=2,330,000*(1+0.7)= 3,961,000 股 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P=(P0-V)÷(1+n)=(15.79-0.228)÷(1+0.7)=9.154 元 根据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经公司董事 会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对调整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调整的意见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在《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 限制性股票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将做相应的调整. 我们同意公司按照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进行上述调整,经调整后,公司授 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不变,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从
233 万股调整为 396.10 万股,授予价格由 15.79 元调整为 9.154 元. 公司本次对限制性股票激励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 、 《股权激励备忘录 1-3 号》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 的条件,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不得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 激励对象范围的确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以及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据此,同 意公司的上述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