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山南水北 2019-07-06
第1页,共14页 太平附加福利健康+ 重大疾病保险条款 特别提示 感谢您选择了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为了方便您更好地理解保险条款,我们提供了以下常用的基本名词释义. 基本名词释义: 投保人 : 是指与保险公司订立保险合同的人,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的义 务.在本附加合同中以 您 代称. 被保险人 : 在人身保险合同中是指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 投保人也可以为自己投保,成为被保险人. 受益人 : 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 权的人. 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 ? 本产品保险责任有等待期, 请您留意.第六条 ? 在部分情况下,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第八条 ? 解除保险合同会给您造成一定的损失, 请您慎重决策.第十四条 此外,在您阅读本条款正文之前,请先浏览一下目录,以便对条款结构有一个大致的了解. 本条款中的每一部分都关乎到您的切身利益,请务必逐条仔细阅读 并关注注释内容 ....... . 太平人寿[2015]疾病保险

046 号 请扫描以查询验证条款 太平附加福利健康 + 重大疾病保险,第2页,共14页目录第一部分 您(投保人)与我们(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的合同

3 第一条 保险合同的构成.3 第二条 投保范围

3 第三条 保险合同成立与生效.3 第四条 保险期间

3 第二部分 我们提供哪些保障利益

3 第五条 基本保险金额.3 第六条 等待期

3 第七条 保险责任

3 第八条 责任免除

4 第三部分 如何支付保险费

5 第九条 保险费的支付.5 第四部分 如何申请保险金

5 第十条 受益人

5 第十一条 诉讼时效

5 第十二条 保险金申请.5 第五部分 您还享有哪些权益

5 第十三条 犹豫期

6 第十四条 您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6 第六部分 您必须了解的其他事项

6 第十五条 保险合同的终止.6 第十六条 原位癌的定义.6 第十七条 重大疾病的种类及定义.6 太平附加福利健康 + 重大疾病保险,第3页,共14页 第一部分 您(投保人)与我们(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的合同 第一条 保险合同的构成 本附加合同依您的申请, 可附加于我们提供的主合同 《太平福利健康 + 终身寿险 (分红型) 》 (以下简称 主 合同 )之上,经我们审核同意,并在保险单或批注中列明后生效. 主合同的条款中与本附加合同相关的部分均为本附加合同的构成部分,如果主合同与本附加合同的条款 内容互有冲突,则以本附加合同为准. 第二条 投保范围 本附加合同接受的被保险人的投保年龄为出生满

28 日至

65 周岁1 . 第三条 保险合同成立与生效 您提出保险申请、我们同意承保,本附加合同成立. 合同生效日期在保险单上载明.保单年度2 、保险费约定支付日3 均以该日期计算. 第四条 保险期间 本附加合同的保险期间及保险单周年日4 与主合同保持一致. 第二部分 我们提供哪些保障利益 第五条 基本保险金额 在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内,本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与主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保持一致. 第六条 等待期 自本附加合同生效日零时起

90 日为等待期.如果本附加合同曾一次或多次恢复效力,则自每次合同效力 恢复之日零时起

90 日均为等待期. 第七条 保险责任 在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内且本附加合同有效,我们按照下列约定承担给付相应保险金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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