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qksr | 2019-07-06 |
2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外中央银行类机构投资银行间市场外汇账户管理有关问题的 通知
5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15]第36号6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机构通过互联网办理兑换业务有关问题的 通知
15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发布《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额度管理操作指引》的通知
17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上线保险业务数据报送系统的通知
27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调整合格机构投资者数据报送方式的通知
29 中国人民银行 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银监会 证监会 保监会 外汇局关于印发《浙江 省台州市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改革创新试验区总体方案》的通知
35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15〕第40号40 -3-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开展个人外汇业务监测系统试运行 有关工作的通知 文号:汇综发[2015]89号 发布日期:2015-10-22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 波市分局,各中资外汇指定银行、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 国家外汇管理局(以下简称总局)拟于2016年1月1日停止使用个人结售汇管理信息 系统(以下简称个人结售汇系统),正式上线个人外汇业务监测系统(以下简称个人外 汇系统).
为确保外汇指定银行(以下简称银行)、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机构(以下简 称特许机构)通过系统办理个人结售汇业务的顺利衔接,总局决定于2015年11月至2015 年12月开展个人外汇系统试运行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局(以下简称外汇局)、银行和特许机构用户通过国 家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应用服务平台)访问使用个人外汇系统,具体访 问渠道为: 用户类型 网络连接方式 访问地址 外汇局 业务网 http://100.1.48.51:9101/asone/ 银行、 特许机构 外部机构接入网 http://banksvc.safe (主登录入口) http://asone.safe:9101/asone/ (备用登录入口)
二、各分局、外汇管理部(以下简称分局)应当按照以下要求,组织辖内中心支局 (支局)做好个人外汇系统(外汇局版)的上线准备和系统接入工作:
(一)各分支局应于2015年10月26日至10月30日期间组织完成网络配置、客户端环 境设置、用户管理和访问测试等工作.系统访问设置的具体操作说明,详见应用服务平 台主页 常用下载 栏目中的《个人外汇业务监测系统(外汇局版)访问设置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