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98 弄335 号401 室进行评估,已作出浦新估字(2014)第B0043 号评估报告书. 评估市场价值为1680000 元. 权利人自发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 如对本评估报告有异议,自公告送达期满后10 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 逾期未申请重新评估价的,本院将依法 公开拍卖.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 郑希娇,吕锦华,吕飞龙,吕本阳,上海惠锦钢材(集团)有限 公司:本院受理黄旭忍诉郑希娇,吕锦华,吕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