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向日葵8AS | 2019-07-06 |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五、组织申报
(一)入库方式 专家的入库采取行业推荐和社会征集的方式. 1.部门推荐.由广西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厅际联席会议 成员单位按照申报条件规定对本系统及本行业相关单位的专家资 格予以认定后,向我厅申报入库. 2.社会征集.由专家所在单位按照申报条件规定进行专家 资格审核后向我厅申报入库.专家本人也可自荐申报.
(二)申报要求 推荐单位或申请人填写《广西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专家申 报表》《广西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拟推荐专家汇总表》(见附 件),经所在单位或行业主管部门盖章同意后(个人自荐除外), 附上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业绩证明材料等复印件,于2018 年10 月30 日前报送我厅市场秩序处,同时报电子版资料一份.
六、审核入库 由自治区商务厅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入库专家名 单,并在本厅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
5 个工作日,公示期满 ―
5 ― 无异议的,加入广西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专家库并发文通报. 专家库将适时更新调整,为加快推进广西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 工作提供有力的智力支撑. 特此致函. 附件:1.广西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专家申报表 2.广西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拟推荐专家汇总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
2018 年9月19 日 (联系人:曹武英,联系
电话:0771-2211857,传真: 0771-2211860,电子
邮箱:[email protected],地址:广西南宁市 青秀区七星路
137 号外经贸大厦
26 楼,邮编:530028)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各市商务局(委).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办公室
2018 年9月19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