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ACcyL | 2019-07-06 |
第一章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实验室工作规定.
1 1.1 总则.1 1.2 基本任务.1 1.3 管理体制.1 1.4 建设与管理.2 1.5 实验室安全工作.2 1.6 档案与基本信息管理.2
第二章 仪器设备管理办法.4 2.1 总则.4 2.2 设备分档和管理体制.4 2.3 购置计划与采购管理.5 2.4 保管、维护、修理、使用.5 2.5 拆卸与改装.6 2.6 借用与调拨.6 2.7 报损报废.6 2.8 损坏丢失的赔偿.7
第三章 实验室学生实验守则.8
第四章 实验室安全守则.9 4.1 用电设备使用安全.9 4.2 实验室防火安全.9 4.3 一般急救规则.10
第五章 实验室工作人员守则.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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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实验室工作规定 1.1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根据学院相关规定,结 合实际工作,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实验室是实验教学和科学研究的场所.各实验室要根据不同专业的特点,不断 更新和充实实验内容以保证实验教学的质量,并积极开展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为更高 层次的教学工作服务. 第三条 实验室的建设,要根据专业布局和教学、科研工作的需要,统筹规划,合理设 置;
实验室的仪器设备要科学、合理、有效地配置;
实验室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岗位职 责,创造性地做好各项工作. 1.2 基本任务 第四条 承担实验教学任务.各实验室须根据相关专业教学计划,明确本室所承担的具 体实验教学任务.要按照规定的实验教学要求编排实验项目,并着力更新实验内容,改 革实验方法.注重通过实验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和严谨的科学态度,增强学生 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及创新意识.实验室要积极创造条件,根据需要和可能开放 实验室,为学生进行自主实验和课外科技活动提供方便. 第五条 承担科学研究实验任务. 实验室要积极开展科学实验工作, 努力提高实验技术, 不断完善技术条件和工作环境,使实验设备和测试手段具有先进性和可靠性,以保障高 效率、高水平地完成科学研究任务,并结合科研工作培养学生创新能力提供条件. 第六条 搞好日常管理及实验装置研制工作.各实验室要承担本实验室仪器设备的管 理、维护保养、计量及标定工作,使仪器设备经常处于完好状态. 1.3 管理体制 第七条 电子计算机学院实验室归天津天狮学院统一领导. 在主管校长领导下, 实行校、 院(系)两级管理,并以各学院(系)管理为主. 第八条 实验室相关工作由各部门共同完成.设备账目、设备采购、教学相关安排等工 作由总务处、教务处、学院互相配合完成. 第九条 各学院(系)需确定一名主管本单位实验室工作的领导,并按照学校有关规定
2 开展实验教学管理工作. 1.4 建设与管理 第十条 实验室的建设与发展规划,要根据学校总体发展规划执行.其中,房舍、设施 及大型设备要根据学校基本建设计划执行;
一般仪器设备购置和运行、维修费用要根据 学校年度财务预算执行;
实验室人员的配备与队伍建设要根据学校人事工作计划执行. 第十一条 实验室的设置,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有稳定的学科发展方向和适当的实验教学工作量.
(二)有符合实验技术要求的房舍、设施及环境.
(三)有足够数量、配套的仪器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