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笨蛋爱傻瓜悦 | 2019-07-06 |
每架航空器的服务通告和改装执行记录单及其有关的 工程指令、 维修工作单卡应当保存至航空器出售或永久性退役后一年. 6.5 目前维修状态记录 (1) 航空运营人应当按照每架航空器建立一份除航线维修以外的 目前维修状态记录,并能表明自本公司运行该航空器以来所进行的所 有航线维修以外的维修工作(包括字母检或工作项目组成的工作包) 的日期、地点、维修单位、具体维修项目(可以用维修工作项目汇总 单编号)维修放行证明编号等内容;
(2) 航空运营人还应当按照每架航空器建立一份自本公司运行该 航空器以来所进行历次航线维修以外的维修工作中发现的重大缺陷记
2005 年3月15 日-6- 航空器维修记录与档案 AC-121-59 录,并能表明每次发现重大缺陷的工作项目编号/名称、日期、缺陷件 名称状况/位置、适用的 ATA 章节、使用时间或循环、采取的预防或维 修措施等内容、涉及按规定向民航总局报告的缺陷(如缺陷和不适航 状况报告、腐蚀情况报告等)还应当注明报告编号. (3)上述记录应当保存至航空器出售或永久性退役后一年. 7.发动机/APU 履历记录 7.1 航空运营人应当建立其使用的每一台发动机/APU(包括已装机的 和未装机的)的履历记录,履历记录中应当至少包括下述内容: (1)发动机/APU 的基本信息:包括型号、序号、制造厂家、出 厂日期、使用/翻修寿命、出厂试车记录;
(2)发动机/APU 拆装记录:自出厂后历次装机时间、地点、航 空器登记号、装机位置、运营人,从航空器上拆下时间、地点、使用 小时/循环、原因;
(3)发动机/APU 修理记录:自出厂后历次车间修理的时间、单位、地点、原因、发现缺陷或问题、处理措施、维修放行证明和试车 记录;
(4)AD/SB 执行记录:包括出厂前已经执行得 AD/SB 清单、出厂 后执行的 AD/SB 编号、时间、地点、单位、主要工作;
(5)发动机性能监控数据:至少包括自上一次翻修后装机使用以 来的主要监控数据的数据表、趋势图及相应的警戒值,对于超出警戒 值的情况还应当有详细的监控报告、处理措施;
2005 年3月15 日-7- 航空器维修记录与档案 AC-121-59 (6) 对于具有使用/翻修寿命的发动机/APU,履历记录中还应当具 有连续记录其使用小时/循环的记录,包括自出厂后总使用小时/循环 记录和自上次翻修后的使用小时/循环记录. 7.2 对于按照单元体设计的发动机,上述履历记录的适用内容可以按 照单元体进行记录和控制. 7.3 上述发动机的履历记录应当保存至发动机出售或永久性退役后一 年. 7.4 对于租用或借用的发动机/APU,如租用或借用时间不超过
6 个月 (含) ,航空运营人可仅具有总使用小时/循环记录和自上次翻修后的 使用小时/循环记录、上一次翻修记录、上一次从运营的航空器上拆下 的修理记录、AD/SB 执行记录和自上次装机以来的发动机性能监控数 据;
如果租用或借用时间超过
6 个月,则应当具有全部的履历记录. 8.螺旋桨履历记录 8.1 航空运营人应当建立其使用的每一螺旋桨(包括已装机的和未装 机的)的履历记录,履历记录中应当至少包括下述内容: (1)螺旋桨的基本信息:包括型号、序号、制造厂家、出厂日期、 使用/翻修寿命、出厂测试记录;
(2)螺旋桨拆装记录:自出厂后历次装机时间、地点、航空器登 记号、装机位置、运营人,从航空器上拆下时间、地点、使用小时/ 循环、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