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元素吧里的召唤 | 2019-07-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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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发行后每股收益:0.19 元/股(以2009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的净利润按照发行后总股本摊薄计算).
(二)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的承诺 承诺人 承诺内容 发行人控股股东南方工业集 团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 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 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发行人股东南方工业资产承 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 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 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三、保荐机构对公司是否符合上市条件的说明 中原特钢股票上市符合 《证券法》 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08 年修订)规定的上市条件:
1、股票发行申请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已公开发行;
2、发行后中原特钢股本总额为 46,551 万股,不少于人民币 5,000 万元;
3、公开发行的股份为中原特钢发行后股份总数的 16.97%,公司股本总额超 过4亿元,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超过 10%;
4、中原特钢最近三年及一期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5、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四、保荐机构是否存在可能影响公正履行保荐职责情形的说明 经过核查,本保荐机构不存在下列可能影响公正履行保荐职责的情形:
1、保荐机构及其大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发行人的股份合计 超过百分之七;
2、发行人持有或者控制保荐机构股份超过百分之七;
3、保荐机构的保荐代表人或者董事、监事、经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拥有 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书
7 发行人权益、在发行人任职等可能影响公正履行保荐职责的情形;
4、保荐机构及其大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为发行人提供担保或融 资. 保荐机构与发行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并保证不利用在上市过程中获得的内幕 信息进行内幕交易,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五、保荐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应当承诺的事项
(一)作为中原特钢的保荐机构,已在证券发行保荐书中做出如下承诺:
1、有充分理由确信中原特钢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有关证券发行上市 的相关规定;
2、有充分理由确信中原特钢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有充分理由确信中原特钢及其董事在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中表达意 见的依据充分合理;
4、有充分理由确信中原特钢申请文件和信........